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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1 - 28
点击次数: 30
上诉人海东市乐都区xx养殖专业合作社代理律师康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禹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上诉人海东市乐都区xx镇人民政府案情介绍上诉人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xx养殖专业合作社,系依法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为响应国家政策,上诉人通过土地租赁在乐都区xx村使用集体的撂荒地建设了养殖场,用于生猪养殖,占地面积共5.8亩,其中猪舍建筑面积共计1800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共计186平方米,并建有围墙(长约260米,高约2.4米),还有化粪池、蓄水池、尸体处理池、自动饮水装置、自动投料设施,该养殖场项目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属于海东地区农牧局、当地畜牧局监管、中央资金扶持的项目。2019年7月16日夜晚11:40左右,被上诉人海东市乐都区xx镇政府在未告知上诉人理由、未征得上诉人同意的情况下,突然组织人员直接将上诉人养殖场的部分围墙及部分房屋强制拆除,后又于次日(7月17日)拆除了上诉人养殖场的剩余围墙及建筑,经过两次强拆,上诉人全部养殖场及相关设施全部毁坏,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经济损失惨重。一审认定养殖场为违法建筑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挽回损失,上诉人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崔建禹(实习)二位拆迁律师代理案件,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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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2 - 16
点击次数: 25
上诉人河北省xx县xx纸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刚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河北省xx县人民政府基本案情上诉人河北省廊坊市xx县xx纸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普通的民营和福利(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其于2010年3月份,在当地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下,其所有的厂房被协议拆除,至今未得到妥善安置。上诉人作为被拆迁方于2020年7月3日通过EMS邮寄方式向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上诉人于2020年7月4日签收收到。上诉人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被上诉人作出的《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以下简称“涉案答复”)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您申请的“xx县人民政府与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xx县现代产业园框架性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及xx县政府[2008]x号文”不予公开。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刘云刚二位拆迁律师认为:县政府不予公开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并协助上诉人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的《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不予公开行为违法。一审:驳回诉讼请求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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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29
点击次数: 24
申请人宿迁市xx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xx代理律师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郎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宿迁市xx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基本案情行政复议申请人宿迁市xx区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xx,于2021年被告知公司所在地要被征收,但一直没有见到相应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没有见到任何征收方发布的文件,对此次征收情况一无所知。为了获取征收文件,曹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黄郎(实习)二位拆迁律师代理案件,并在2021年6月11日以邮寄方式向当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请书面公开申请人所在地块是否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已办理,请向申请人书面公开上述地块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如未办理,请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区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于2021年6月12日签收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一直未作出信息公开答复。随后万典律师协助申请人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万典律师认为:律师意见首先,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信...
11
2021 - 11 - 05
点击次数: 45
企业拆迁补偿太亏,请律师打官司无效果,换万典律师后,一年维权补偿增至四千万,圆满解决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   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   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   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  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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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8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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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朱xx代理律师刘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康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浙江省某市的朱先生在上世纪90年代设立了一个个体工商户企业,依法使用国有土地并建设了房屋,用于居住和炒货厂经营。在2008年的时候,这个区域进行了一次征收,朱先生和当时的拆迁办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了给予补偿安置款项并且安置一块工业用地。此后,在朱先生按照约定交出房屋,拆迁办对房屋进行了部分拆除,但之后,拆迁办仅支付了30%的补偿款,剩余的款项及安置工业用地均未能落实。朱先生多次找当地拆迁办要求解决,但因当时的征收程序存在问题,后续征收停止,导致相关问题一直未能落实。为了保障自身的生产和正常生活,朱先生无奈之下,又回到了原来的房屋,将房屋修缮后继续使用至今,而当地相关机关也默许了朱先生的这一行为。在2020年,朱先生再次遇到了房屋征收,正常来说,征收是要给予公平补偿的,朱先生一家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但是,当地给予的补偿价值极低,朱先生一家根本无法接受,也就没能签订补偿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执法局直接对朱先生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称要将朱先生的房屋作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由此,朱先生陷入了两难。如果接受补偿,朱先生多年的投入将血本无归,如果不接受,房屋一旦被作为违建强拆,朱先生的权益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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