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9-04-19
浏览次数: 2334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襄政办发〔201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21日

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为规范市区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凡在本市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隆中风景区)范围内,进行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的,适用本标准。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附着物补偿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所称征收方是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被征收方是指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的合法所有人。

三、本标准所称地上附着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附属物、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建筑物,主要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住宅、厂房等。

构筑物,主要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水塔、囤仓等。

房屋附属物,主要是指附属于房屋,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如围墙、烟囱、化粪池、门斗、水井等。

其他地上附着物,是指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和附属设施。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

四、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时,征收方对被征收方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

(二)集体所有土地上构筑物的补偿;

(三)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的补偿;

(四)集体所有土地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五)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七)其它依法应当给予的补偿。

五、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补偿安置,以就近实行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安置,或另辟宅基地安置。

六、经有批准权机关依法批准或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住宅,按批准或登记发证面积补偿安置。

未经有批准权机关依法批准或未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住宅,补偿安置面积依据襄阳市现行政策的规定,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定。违法建设房屋面积不予补偿。

七、实行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安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产权调换依据被征收方家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人均建筑面积33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屋,下同)的标准实行实物还房。被征收方家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我市现行政策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33平方米的还房面积:

1.独生子女家庭;

2.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的;

3.结婚后未生育的。

每人最多只能享受一次增加33平方米还房面积的机会。同一人符合多种情形的,不能重复增加还房面积。还房时无论分户与否,一处宅基地上还房总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被征收补偿安置面积大于规定还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二)被征收方每户选择的还建房面积超过规定还房面积的,超过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部分,由被征收方按成本价格购买;超过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部分,由被征收方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成本价格、市场评估价格应在征收方案中明确。

八、被征收范围内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其被征收住宅面积偏小,且属于唯一自有住房,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可获得一套所在区(开发区)最小户型还建房。被征收方无须缴纳差价款。

九、被征收方不属被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被征收住宅无合法批准或登记手续的,补偿安置面积依据我市现行政策认定,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的房屋重置价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属被征收方唯一住宅确需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方按照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80㎡、4人100㎡、5人及以上120㎡选择还建房;其被征收住宅有合法批准或登记手续的,按批准或登记的合法面积补偿安置。

十、征收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为有必要的,报经市政府批准,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按照《襄阳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18〕9号)规定建设新市民公寓,但还房总面积不得超过经批准或依法登记房屋面积,或经依法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

十一、另辟宅基地安置的,必须具备法定宅基地审批条件,并经当地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宅基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适度集中为原则,按照《襄阳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18〕9号)审批。

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征收方应对被征收方按本标准有关规定计算补偿费。由被征收方按经批准的宅基地位置和面积自建房屋,费用由被征收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一)宅基地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审批。有关手续由征收方负责、被征收方协助共同办理。宅基地的平整、水、电、路及重建地的基础超深部分,由征收方负责;

(二)另行审批的宅基地,以村(居)委会或组为单位,统一安排。宅基地的面积按《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同一被征收方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被征收后还有宅基地的,不再另行审批宅基地。

十二、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造成搬迁的,征收方应当向被征收方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过渡费。

十三、被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企业建(构)筑物的征收,原则上按评估重置价结合成新度实行货币补偿。

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手续兴办生产、经营性企业的,被征收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和依法纳税依据的,对因征收造成其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给予被征收方或者房屋使用人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补偿。

被征收方和使用人为同一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方;被征收方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支付给使用人。无合法经营证照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不予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未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手续而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企业的,只对征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度补偿及设备搬迁费补偿,不给予停业停产损失补偿。

十四、被征收方将持有合法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住房,部分或全部改为生产、经营性用房,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和依法纳税依据的,生产、经营性房屋部分可增加该部分评估重置价41.5%的货币补偿(含停产停业损失)。无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全,但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的,由村(居)委会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营业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方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以上停产停业补偿及设备拆除、安装、搬运等全部费用支付给承租人。

十五、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评估重置价结合成新度给予补偿。

十六、对无违建、抢装,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约、搬迁交房的,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政策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七、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内外装修(含固定墙和防盗网),可采取评估补偿,也可采取分等定级包干补偿。分等定级包干补偿标准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行确定,但每户装修包干补偿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十八、本标准附件列入的或未列入的地上附着物和附属设施的补偿,达不成协议的,由征收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评估确认。

十九、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水利、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建筑物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本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二十一、本标准自2018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本标准施行前已经发布征收公告的,按照已确定的补偿方案执行。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2.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各类住宅房屋结构、等级评定指导标准

3.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4.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5.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树木花卉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6.搬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过渡费指导标准

附件1

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备注:

1.一般砖、钢柱承重,钢屋架、彩钢瓦屋面房屋参照砖木结构乙级屋评定。

2.被征收补偿参考标准已经包括房屋主体建(构)筑物补偿,房屋拆除、旧料堆码、材料运输、屋面排水设施(天沟、水斗、室外排水管)、房屋四周排水明暗沟、散水、雨棚、踏步、上楼的楼梯(不锈钢、铁艺扶手另增加补偿)、室内水、电及基础的补偿均为房屋的必要配套设施,已包含在房屋的补偿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偿,但不包括宅基地的补偿。

3.各类别房屋所确定的补偿参考标准,以建成的房屋成品为计算标准算。

4.各类结构等级中如乙级房含有甲级房标准的某项,则可参照实际成本计算补偿。(例如:砖混乙级房但有隔热层,则乙级房价格+隔热层价格为该房补偿标准。)

5.作为房屋的配套设施,对于室内外、门窗部分做以下定义:

1)简易防盗门、普通内外门、铝合金窗、塑钢窗、106涂料墙面、喷塑墙面、油漆墙裙、油漆地面、油漆踢脚线均不予另外补偿;

(2)对于成色较新、难以拆除、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大的防盗门、成品门酌情予以补偿。

6.经营(生产)性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按住宅补偿标准上浮40%执行。

7.经营(生产)性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支付给投资人。

8.达不成协议的,由征收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评估确认。

 

附件2

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

各类住宅房屋结构、等级评定指导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附件3

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备注:1.集体土地上工业厂房附属物参照本标准执行。

2.经征迁双方协商,可按市场价征收,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或第三方专业部门按市场价评估确定。

附件4

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备注:1.地上菜(花、果、茶、药、竹)园、大棚、藕(鱼)塘及田间房(畜、禽舍)等各类设施,发布征收公告后抢建抢种的不予补偿。

2.耕地及其他土地改鱼塘、藕塘、苗圃、林地、果园等未经农业、国土等部门批准的,不予补偿。

3.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告知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4.房屋、地上附着物等没有在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不予补偿。按国家政策规定不用办理的除外。

5.田间大棚周边及葡萄林内水泥桩,采取评估方式定价。

6.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已确认为违建的、违法占地的不予补偿。

附件5

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树木花卉征收补偿指导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备注:1.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栽种的树木不予补偿。

2.已枯萎死亡树木不予以补偿。

3.枇杷、石榴、银杏等观果类树木按园林观赏树木补偿标准计。

4.树木胸径指苗木自然地面至1.30米高处树干直径,不足1.30米按0.60米高处直径计算。地径指苗木自然地面至0.20米高处树干直径。

5.园林观赏苗木补偿以移植补偿为主,补偿后苗木归合法的产权人或投资人处分。超大名贵树木移植补偿费可由征迁双方参照标准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或第三方专业部门评估确定。

移植补偿包含苗木起挖、包扎、转迁、重栽、养护及损失等费用。若征迁期限在非适宜移植期内(5月至10月),可按标准价的20%-30%给予增加补偿。

6.经征迁双方协商,可按市场价征收,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或第三方专业部门参考市场价评估确定。

附件6

搬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过渡费指导标准

一、住宅

(一)搬迁补偿费每户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搬迁补偿费不足500元标准的,每户按500元计发)。先迁至过渡房后又迁至安置房,按上述标准计发两次。

(二)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计发。

因征收方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增加临时安置过渡费。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1.5倍计发临时安置过渡费;从逾期的第7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发临时安置过渡费;从逾期的第13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5倍计发临时安置过渡费;从逾期的第25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3倍计发临时安置过渡费,直至还建房交付。

实行产权调换实物还房的,补偿时间从房屋搬迁之日起至还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还建房钥匙后3个月,逾期不再计发临时安置过渡费;另批宅基地安置的,按6个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

二、非住宅

征收方应当按所拆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被征收方或房屋使用人支付搬迁、安装补偿费。但非住宅房屋补偿涉及大型机器、设备搬迁、安装的,其搬迁、安装所需费用,由征收方商被征收方后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或者按照设备搬迁、安装实际发生费用,由征收方给予一次性补偿。

抄送:市委各部门,襄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采晴整理)



 


相关新闻 / News More
  • 点击次数: 3
    2023 - 07 - 17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每周五案例研讨会(2023年7月14)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每周五的案例研讨会,刘磊、王玲、郭士龙、韩雷永、王树南、李晓静、黄郎等众多律师参与会议,大家踊跃发言,讨论最近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难点,纷纷开拓新的办案思路,集思广益、深入研讨,集众人之力解决日常办案的困难。(会议现场图)(会议现场图)(会议现场图)(会议现场图)(会议现场图)(会议现场图)
  • 点击次数: 15
    2022 - 10 - 31
    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专业专业委员会简介1、征地拆迁业务委员会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收回、收储等法律纠纷和补偿、赔偿问题;公租房、小产权房、无证房、临时建筑特殊情形的房屋补偿赔偿研究;违法建筑拆除业务研究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2、土地业务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权;农村土地和国有农场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3、刑事辩护委员会刑事会见、取保受审、调查取证、庭审辩护、死刑复核、重大疑难案件专家研讨等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 4、 房产业务研究委员会 房屋继承、分家析产、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借名买房、物业服务等法律纠纷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房地产开发、转让纠纷;央产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宅基地等特殊房屋的买卖、租赁、转让、继承等问题研究和论证   5、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拟定和审查、合同履行诉讼、合同违约诉讼、工程款纠纷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6、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   财产继承、遗嘱订立、财产过户、分家析产、离婚、解除同居关系、财富传承等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7、营商环境业务委员会   对以下业务的研究和论证、纠纷解决和咨询指导   招商引资、行政协议、政企纠纷、土地、规划、房产、环评各关节分析等业务的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顾问和咨询指导 8、行政诉讼业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治安管理、行政记等行政复议、诉讼业务诉讼代理、研究和论证、法律...
  • 点击次数: 82
    2022 - 10 - 28
    地方建设是为了能够提供更好的建设场所可以使用,这其中一些规划会涉及到居民用地,这点是无法避免的。但是相对应的会给予居民一些补偿,因而则就有了拆迁这一情况的出现。双方都能够达成统一协定,那么拆迁补偿款则可以拿到手。只是有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出现拆迁纠纷,这样则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要选择口碑好的拆迁律师,本文将从一些角度进行阐述,让更多用户能够知道律师的关键作用。1、能为委托人争取相关利益口碑好的拆迁律师,意味着大多数以前合作过的客户都给予了很多的好评,双方合作进展顺利,并且案件的胜诉率是比较高的,因而才说需要选择口碑比较好的律师合作,能为我们的个人利益尽量争取。像拆迁补偿款,没有人会嫌弃给的多,但是如果给少了则也是无法接受的,这时候就需要律师出马,帮助我们争取更多好处。2、收费方面无需担忧报价高口碑好的律师也不用担心在收费方面会胡乱收取,毕竟他们需要维护自己的口碑,不可能做出这种违反道德的事情,该收取多少便收取多少,价格都是公开透明化的,能够让委托人知晓相关的费用在哪里。收费价格过高,但是还无法为当事人尽心尽责处理事情,像这样的律师奉劝大家尽量避开,以防止出现后续纠纷。3、能在合作期间确保合作顺利进行本身因为拆迁问题就比较困扰,如果在与拆迁律师合作的过程中还不能顺利的话,相信会带来更多烦恼。因而挑选口碑好的律师,也是为了能够让合作过程能更顺利进行,案件走向能往好的方向前进。以上几点就是需要寻找口碑好的拆迁律师合作的一些原因,合作是双向的,选择好的律师是给自己减少麻烦的一个有利途径。
  • 点击次数: 60
    2022 - 10 - 26
    为了使得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能够得到合理的改善很多的地方会将老旧的房子进行征收,并且让居民能够获取到相应的费用之后去购买新的地方的房子,从而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以及环境,使得人们能够在一个较为优美并且良好的环境下去进行生活,但是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事宜是较为繁琐的,需要人们认真的去进行对待才能够防止当中出现问题或者矛盾。什么是房屋征收补偿?当某些地方的房子需要进行征收的时候就需要给到房屋主人一定的补偿,而这种补偿有时是需要根据各种条件和规定去进行计算的,并不是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有时这种补偿是需要通过房屋面积以及居住人员数量来进行计算,但是因为计算的方式以及流程是不一样的从而有一些人对此并不了解。为了保障人们在进行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当中是以合理合法的过程来进行计算以及获取到相应的补偿,人们可以去与有经验的律师进行相关的了解以及沟通,从而明白自己在进行房屋征收的过程当中获取到怎样的补偿是较为合理并且符合规定的,只有以较为了解规定以及规则的方式去对待房屋征收,才能够保障后续人们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获得认可,在进行相应的沟通当中人们需要了解到相关的政策以及条款是什么样子,并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进行商讨,只有以良好的沟通方式以及交流方式去进行沟通确认才能够保证自己在获取到征收补偿的时候是没有漏的,如果出现了遗漏就很可能会给房子的主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并且未来的居住环境和条件也可能会因为没有进行征收补偿的相关了解,而遭受到侵害或者出现一部分的经济损失导致人们未来无法良好的生活。
  • 点击次数: 66
    2022 - 10 - 24
    为了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对于那些年龄已经较为长久的楼许多的地方政府都会去进行拆迁征收工作,这是因为当一栋楼的时间年限较长之后楼内的结构很可能会出现损坏和破坏,此时如果人们不断的在里面进行居住很可能会出现安全性的隐患,为了使得居住人能够以良好的居住体验感去进行生活会对这些房子进行拆迁,而此时人们需要联系拆迁律师去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什么是拆迁律师?一般情况下在进行拆迁的过程当中人们会遇到价格上需要计算的情况以及相应的家里成员的相互商讨的情况出现,如果因为发生了沟通上的障碍而导致拆迁无法顺利进行,其实是会给自己日常的生活带去困扰的,此时可以联系拆迁律师去咨询相关的条例以及规定,从而得知自己所能够获取到的费用是多少,并且律师也会告知拆迁这所应该分配的份额是如何去进行界定的。在通过了解之后人们才能够知道怎样的拆迁征收方式是较为合理,并且怎样分配所收取到的拆迁费用能够不让加里人之间出现矛盾,只有通过合理的方式去对费用进行支配才能够保证人们不会因为征收费用而影响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且通过律师的建议之后人们所做出的决定都能够较为的冷静并且较为的合理,不会因为产生了矛盾而导致后续沟通有问题的情况出现。人们需要明白只有充分的去了解相应的拆迁征收条例才能够知道自己所能够获取到的征收费用是在一个怎样的范围之内的,当了解了之后才能够准确的去进行后面的各项商讨工作,合理合法的去面对所需要发生的事情为了保障自己,不要因为情绪化而导致事情以不太良好的情况去发展联系拆迁律师来进行操办,其实是较为有必要也较为能够帮助到自己的一种方法。
  • 点击次数: 36
    2022 - 10 - 21
    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在整个过程中可能会牵涉到政府、企业、社会群体以及个人几方利益,处理起来非常复杂,我们老百姓在整个过程中往往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那么我们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该怎样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呢?今天先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征拆的法律问题。一、法律属性房屋征收所依据的权威的法律法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以前的《物权法》,现在的《民法典》。《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简略且笼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就是实跋中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该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协议,拆迁人负有对被拆迁人安置补偿的义务,享有要求被拆迁人在一定期限内搬迁的权利而政府则被赋予了对拆迁的管理权。二、房屋拆迁协议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体现民事法律关系。当然现在大部分拆迁补偿协议并不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的平等自愿的基本特征。拆迁当事人必须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政府裁决,不执行裁决义务的还可以强制执行,协议的内容也基本不能完全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三、现状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关系到民生问题,关系着社会稳定。近些年来出现的钉子户、暴力拆迁、暴力抗法以及自焚维权等事件告诉我们,拆迁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必须重视。我们老百姓应参与为主体,积极、主动地构建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应该知法懂法,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无数过往案例证明,当发生违规拆迁,补偿不合理、暴力拆迁等严重损害我们百姓利益的问题时,靠暴力去应对这些违规是行不通的。我们在出现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寻找专门的房屋征收补偿‍律师,让法律及早的介入到违规拆迁事件中,用法律维护好我们的自身权益。
  • 点击次数: 41
    2022 - 10 - 19
    拆迁引发的纠纷,其当事人一般是被拆迁户、负责拆迁的企业还有就是当地的政府。在这种纠纷中被拆迁户无疑是十分弱势的,那么当我们弱势的老百姓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政府和其他强势集团侵害时,该怎么办呢?靠闹靠聚众静坐等是走不通的,我们可以选择相信我们的法律,当然我们需要一个敢于在法庭上给我们据理力争的律师。今天我们看看我们该如何选择拆迁律师‍。1.尽量找北京律师如果我们是因为拆迁补偿和拆迁方打官司,那么我们就应该从北京请律师!原因有二,一是北京那边的专门从事拆迁纠纷代理的律师,平常经手的全国范围内的拆迁案件很多,经验很丰富;二是北京的律师不会向地方律师那样畏惧地方政府,能够尽全力给我们争取属于我们的利益,毕竟北京是我国首都,这点十分重要。2.找责任心强的律师这几年进入拆迁这个产品的律师也是数量大得很,整体上来说越来越水,责任心也是一代不如一代。很多律师都想着赚快钱,好好的律师不考虑怎样打赢官司而是天天想着怎样拉业务。这种律师我们是不能找的,一定要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以胜率为重点的律师,我们可以结合裁判文书网来判断律师的责任心。3.找专门从事拆迁代理的律师我们一定要专门从事拆迁代理的律师,这点也是很关键的。拆迁纠纷这种行政诉讼和一般的民事诉讼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案件的焦点和证据收集以及该怎样去调解,怎样去证明政府违规等都需要很成熟的办案经验。这些一般的民事律师是办理不了的。当然各地的拆迁政策也迭代了,我国的依法治国也已经深入人心,大部分城市补偿已经给的非常高,如果不是对补偿价格特别不满意的,没必要打官司。当然如果自身权益收到了不法侵害,也不要畏惧强权,及早找拆迁律师‍帮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我们有国法在。
  • 点击次数: 274
    2022 - 10 - 17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不断地提升,城市周边有很多土地都被征用了,征用后会对被征用土地的人提供相应的补偿,这就是征地补偿的意义。那么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哪些呢?下面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征用土地的相关知识点吧!首先我们先来探索一下征地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是依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定的。此外,在《土地管理法》中已经删除对原来土地补偿的费用和安置补偿的费用之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的土地管理规定。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补偿费用的分配对象都有哪些,有三种,分别是补偿给农民的、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和补偿给股东的。来看看征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征地的补偿费用涵盖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详情看如下:1、土地补偿费指的是征地单位照章对被征用土地的人因为其土地被征用导致受到经济的损失而支出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2、附着物补偿费指的是征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等其它设施,因为征地被损坏而支出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3、青苗补偿费指的是征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为征地受到了损坏,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出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指的是征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为征地所导致的额外劳动力而支出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综上所诉,征地的补偿费用有四个,分别是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而征地的补偿费分配对象有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股东。当征收土地的方案经过批准以后,首先需要先进行公告,然后给予村民们补偿。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更加了解征地的相关知识点。
  • 点击次数: 17
    2022 - 10 - 14
    随着时代发展,城市化是一大趋势,在进行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对土地进行征收是很常见的现象,对此相关机构也会对被征收者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不过很多人对于征地补偿政策并不了解,因而很容易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在征地过程中吃大亏的人不在少数。要想避免吃亏,找一个靠谱的征地律师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律师所涉领域大家都知道,同样是律师但他们所涉及的领域并不同,比如有些律师主要是承接婚姻纠纷案件,有些律师则主要承接商业纠纷案件,在擅长领域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在打官司的时候服务水平自然也就不一样。选择征地律师也要选择合适的,看其平时主要承接的是哪些领域的案件,只有找到对口的律师才可以更好的帮助自己维护权益。二、律师口碑在律师行业中,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可以说不少律师都是滥竽充数,不仅能力方面有所欠缺,而且责任心方面更是非常的薄弱,如果选择这样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无疑就是白白浪费钱。为了获得更好的律师服务,在选择征地律师的时候要先去了解一下对方的口碑,看其以往承接的案例结果怎么样,通过这些方面的了解更有利于自己做出选择。三、选择异地律师律师行业的水比较深,一般人根本就难以了解,通常来说本地方的律师都不太愿意去得罪当地的开发商和政府机构,所以在涉及征地或者拆迁案件的时候,选择异地的律师会更好,这样可以避免律师怠工的情况,如果直接找本地律师的话,对方可能会存在怯场甚至是勾结的情况,不利于维护自身利益。有很多被征地者就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因而吃了不少的亏,如果选择一个可靠的征地律师,则可以有效的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 点击次数: 19
    2022 - 10 - 1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经常听到哪个地方将要拆迁,哪些土地要被征用等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城市土地征收,另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它们的补偿项目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这两种征地补偿方式的相关内容。一、城市土地征收城市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指的是房屋价值的补偿。比如,因为房子被征收而导致停产或者是停业造成的损失;因为房子被征收导致临时安置或者是搬迁的补偿。具体的房屋价值补偿是由房子评估机构给予具体的确定。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此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涵盖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值得注意的是,土地补偿费是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还有的就是补偿费用的对象也是不一样的,如下:① 土地补偿费补偿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②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对象是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它们的补偿费用是由规定的(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的标准执行,各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具体可以参考被征收土地的区块地价标准。③ 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对象是安置补偿的个人,此外每一个需要被安置补偿的个人的补偿费是由土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4-6倍。如果你的房屋将被征收但是却不了解其中的征地补偿,建议你可以去律师行咨询。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相当有经验,其核心业务有征地拆迁、房产纠纷、政企九分和营商环境等。此外,万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都是经过严谨的筛选,都是具有丰富经验的精英律师人才。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