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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引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问题往往是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好多网友提议,“不就是纠纷嘛!可以走行政诉讼呀”。行政诉讼通俗点说就是“民告官”,好多老百姓会通过这样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具体要应该告谁,告谁才能为自己征求更多的补偿,好多的人真就不太清楚了。这里万典律师为大家梳理一下,在打拆迁官司中,到底应该先告谁!从征收公告发布的那一刻起,被拆迁人将来要面对的部门可真不少,如拆迁公司、拆迁指挥部、拆迁办,也有村委、街道办,还有省、市、区、县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等。由于涉及部门众多,相关流程复杂,万典律师在此要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征收主体应该是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具体实施征收的可能是受其委托的其它行政部门或街道办、村委会等。而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一定是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涉及到复议,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如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视为被告。如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要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那么复议机关则是被告。这里可不要弄混哦!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实施...
更新时间: 2022 - 02 - 09
拆迁评估会或大或小的影响到拆迁补偿,所以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被征收人需要积极地参与到其中,这也是法律明文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第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千万不要觉得只要是评估机构,哪怕是征收方单方面选定的,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会考虑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进行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估。事实上,并非如被征收人所想那样,如果评估机构未经被征收人协商选择,而是由征收方单方面决定的,那么评估报告上面的结果势必不会如被征收人所愿。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一定要重视评估机构的选定这一程序,若发现评估机构并非由自己协商选定,当事人则可以拒绝他们入户评估。一味拒绝入户评估并非明智之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一般来说,被征收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市场价值需要通过评估确定。而装饰装修、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不属...
更新时间: 2022 - 02 - 08
引言:近些年的拆迁工作虽不像前几年那样热朝,但各地仍会有拆迁项目在进行着,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的利益巨大,所以只要有征地拆迁的地方,那肯定会有纠纷产生。那么对于拆迁户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拆迁补偿款,本以为签了协议就可以拿钱,但一拖再拖,一等再等,等到最后依然还是见不到钱,这可怎么办啊!在征拆中拆迁方拒绝补偿的理由可真不少,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拆迁户没有规划许可证的不给补偿,违反一户多宅政策的不给补偿,航拍图中没有的不给补偿,甚至一些地方以楼层为准只补偿一层其余层数不给补偿等等...。多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王律师,用专业告诉您,这些拒绝补偿的理由都不成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拆迁方拒绝补偿的情况下,老百姓应当如何应对呢?首先:拆迁户要了解清楚此次拆迁的原因,有没有下发拆迁决定、安置补偿方案等法律规定的必须公告的文件,如果拆迁方主动出示或拆迁户要求出示后立刻出示的,可以证明拆迁方拥有审批文件合法征收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拒绝出示的可以直接判断为违法征收拆迁户可以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对策。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户要求出示相关文件的,拆迁方为了压缩拆迁户成本往往也会在公示的文件里做手脚很多重要信息拆迁户看不到,拆迁方也知道拆迁户不懂法并不能判断出,所以这种情况下申请信息公开是最直接的了解方式。在合法拆迁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拆迁户可以得到合理补偿,同样需要了解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在征地拆迁中,不论房屋是在什么情况下,被谁给强制拆除的,被拆迁人都是受害者,找东东不应,找西西不行,被各部门当皮球来踢,是好多被拆迁人都经历过的事情,作为被拆迁人到底该找人谁来赔偿自己的损失呢?有没有什么做直接的办法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好多当事人咨询的核心问题其实都不是怎么维护权益,而是直接找谁才能陪我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判例,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属物,发布公告的职权,因此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内的情况下,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举证证明,房屋确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违法强拆,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推定强制拆除行为,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主体实施。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农村征收中,房屋被违法强拆的,农民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另外,确认强拆违法后,谁来承担强拆房屋的损失赔偿责任是被征收人拿赔偿利益的关键。征收拆迁因其复杂性,强拆房屋的人与承担房屋损失责任的人往往不一致,具体谁来承担,则要依据个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这里万典律师重点提醒您:遇到强拆逼拆的情况,切不可使用暴力进行阻止,首先要报警,然后拍照、录像保留证据。最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与律师配合,合法合理的解决问题。找律师是首选这点没错,但是别一上来就要求征收方赔个几千万,那基本上是天方夜谭,先要考虑如下几点...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遇到上征地拆迁,按理说这么大的事情,拆迁户的诉求应该能得到妥善解决了吧。但从实践来看,没有一家拆迁户是踏实的。大多数征收方并没有告知拆迁户法律赋予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等,导致很多拆迁户对进行中的征收程序,甚至补偿款的法律流程。全然处于懵的状态。到底自己还能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一直是拆迁户们日夜琢磨的问题。这里万典律师针对在拆迁征地中,能影响补偿款的5大常见问题给大家作出解答,如果您还想提高自己的补偿款,那一定要来了解一下。01拆迁国家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只有“不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大原则。我国地域广阔,每个地区拆迁补偿标准不可能一样,而同一座城市城中心和城郊的房价也不会相同。因此,地方会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征收补偿方案。02补偿不合理怎么办!补偿合不合理1、要看当地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2、结合房屋在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如结构、用途、地理位置、年限等因素。举个例子,村民李先生家砖混结构的房子有100平,如果征收方按800元/平只给予货币补偿,但几公里外的镇上房价已经上了1千元/平,那么这个补偿无法让李先生一家购买到相应面积的住宅,降低了王先生一家的居住、生活水平,这个补偿就不合理。如果征收方给了李先生划定了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再按800元/平给予补偿,而这个补偿能够让李先生重新修建一栋与原房屋面积、结构相同的房屋,那补偿就算合理。反...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管被拆迁人是不是同意,征收方都会用尽各种手段让其早早搬离,而强拆可以算的是拆迁方最常用的手段了。面对突然其来的强拆,好多被拆迁人会因现场的混乱而不知所措陷入慌乱。从而忽略了证据的收集,因此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从开始征收时就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以防自己因不满拆迁补偿或是遇到征收方强拆、偷拆等行为而陷入被动局面,那么哪些是有效证据,又怎样去收集呢?这里万典律师为您总结如下。一、预征收时就要开始留心在听到或是看到相关拆迁信息的时候,被拆迁人应要及时的将自己所涉及到的所有的有效证件保存好了。如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等。只要是对被拆迁人有利的证明都应该收集好,做到万无一失。二、征收前期,保存好征收方下发的所有文件在将要开始实施征迁活动时,征收方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会断断续续的下发各种通知、公告文件。通常情况下征收方下发公告、通知、文件。包括拆迁单位、征收决定或是征地批文,征地拆迁公告、及拟定的安置补偿办法、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补偿资金银行账户、拆迁方案、拆迁计划等。其中征地批文以及规划许可证等在实践过程中绝大部分拆迁方是不会主动公开,尤其是征地批文文件,这在征地拆迁中非常的重要,可往往征收方在没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就展开征收工作,违法征收老百姓土地,导致被征收人的...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先说一下,拆迁补偿款的多少与被征收土地性质并不具有直接关系,不一定国有土地被征收就比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多,如果有影响也可能是因为国有土地周边的房价、地价高,而集体土地周边房价、地价低所造成,所以才会出现国有土地每平方米,比集体土地补偿多的情况。但也是有特殊情况的,集体土地也是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进行安置补偿的。这里万典律师先来带您了解一下,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的区别。一、集体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征收土地的不同情况,分别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国有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八条至第十五条作了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经论证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后,将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及时公布。房屋...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征地拆迁作为众多拆迁人最关注的事情,尽管全国各地在一直在调整征地拆迁中的各项条例,但仍有很多百姓在拆迁中得不到合理补偿。从目前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来看,不难看出法律的大部分规定都在尽力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也为政府的征地拆迁设置一些最基本原则,这些最基本原则是保证合法拆迁的底线。一、先补后拆,先安置后搬迁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且补偿往往是引起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矛盾的主要因素,在现实拆迁中,拆迁方经常给的被拆迁人的补偿少之又少。所以,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时,必须要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在很早之前的拆迁一般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随着拆迁政策的一改再改,必须要按照拆迁政策,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再搬迁,这种避免了房子被拆之后却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况,或者是拆了旧房却没有新房的局面。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和新《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对于补偿,也是多样化补偿方式,可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一、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人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二、等价置换,即被拆迁人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这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二、拆一还一如果被拆迁人...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眼看春节就要到来,全国上下都开启了喜迎新年的欢庆模式。但很多人不知道年底也是偷拆、强拆频发的时段。万典律师提醒您,喜迎佳节时,更要小心拆迁方的小动作。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面对强拆被拆迁人都要注意哪些呢?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2、因违法强制拆除造成被征收人房屋等相关财产损失的,参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行政赔偿。3、如果强拆中出现暴力行为,侵犯人身权的,受害人也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如可以申请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受害人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下面万典律师就以真实胜诉强拆案例来告诉您在应对非法、暴力强拆时都有哪些实战技巧。案情介绍原告李xx、高xx等8人在农村宅基地上拥有合法居住的房屋,2020年起,被告保定xx区管理委员会、保定xx区xx乡人民政府在未经任何合法批准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开始推进城中村改造。2021年9月8日,当地村委会突然通知原告,区乡两级政府将组织对村内的建筑及附属物实施集中拆除,因原告尚未签订协议,且认为此举无法律依据,多番交涉无果...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引言:在农村的征地拆迁过程中,有这样一类特殊人群,一部分村民因参军、上大学、考编制等原因把户口迁出了村集体,当他们将户口再迁回来,此时户口就从农业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了。那么在征地拆迁中,这类人群可以获得补偿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一般分为3部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拆迁人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那么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农民自己所有。这里特别需要注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的对象是否包括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一、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中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只要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就有权利在土地被征收时获得征地补偿款。即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如果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那么便有权利获得征地补偿款。但是,关于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法律没有规定,各地做法也不一,...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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