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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4 - 08
点击次数: 355
原告:刘XX  杨XX  姜XX  委托代理人:刘磊律师、王玲律师、王丽媛实习律师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张XX 李XX被告:朝阳市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巩XX  王XX刘XX等人在朝阳市龙城区XX村二组有宅基地。2015年2月,省政府作出征地文件将刘XX等人的房屋划入征收区域。随后,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月份,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协商确定评估机构的公告》并以现场查勘日为估价时点。因补偿决定中,对刘某房屋增建的397m2的房屋和70m2砖木结构房,没有进行补偿,刘XX一家人并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行政复议被驳回为了争取最大利益的补偿,刘先生一家人希望委托专业的律师维权,经过多方打听,找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决定委托刘磊、王玲、王丽媛三位律师代理自家的案子。律师听说了刘先生的遭遇以后,发现该案件比较复杂。连夜商讨办案思路,并决定《补偿决定书》先复议。没想到,复议结果非常不利于当事人。律师随即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朝阳市征收规范性文件,认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根据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而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收到一审判决书以后,刘先生一家人非常...
242
2019 - 03 - 19
点击次数: 262
周女士系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XX村居民,在张公山公园北门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因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以棚户区改造及旧城区改建为名实施张公山公园北门周边区域房屋征收,将周女士房屋列入征收范围。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补偿,周女士走上了法律维权的道路,咨询了几家律所,经过交流和比较,最终选择了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专业征地拆迁律所)。律所指定冯凯律师和王玲律师来代理此案。2018年10月26日,周女士在没有经过协商的情况下,直接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梳理完涉案的材料和证据,律师发现该征收补偿决定有不少违法点。【律师观点】一、被申请人实施房屋征收违法,不能对申请人作出涉案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旧城区改造、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而本案中被申请人以实施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为名,对申请人房屋进行征收,但申请人房屋所在地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健全,根本不属于棚户区和旧城区的范围,不符合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的条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房屋实施征收明显目的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本案中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未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也未召开听证会明显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案中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
243
2018 - 11 - 06
点击次数: 308
原告:谢X云委托代理人: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王玲律师被告: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院在审理原告谢X云请求撤销被告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中,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向谢X云作出《撤销补偿决定告知书》,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撤销了其于2018年4月9日作出被诉的朝龙(集)房补字〔2018〕43号《补偿决定书》。针对被告诉讼期间撤销被诉行政行为,谢X云于2018年6月26日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谢X云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谢X云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谢X云负担。(采晴)
244
2018 - 11 - 01
点击次数: 283
河北沧州:区政府知错就改,自行撤销补偿决定!原告王XX代理律师刘 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雷永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案情介绍原告王XX系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居民,拥有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2016年4月13日,运河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进行了公告,王XX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6年4月15日,沧州市中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被选为明珠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同年5月22日,该评估机构对王XX的房屋作出了沧州中信评(2016)第088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该报告载明:“本评估报告所示估价结果为估价对象2016年4月13日的市场价格,随着时间及市场情况的变化,该价格需作出相应调整,如果使用该估价报告结果的时间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相差壹年或以上,我们对此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之后征收双方便开始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因王XX认为此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收程序不合法,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协议。评估报告超期,作出补偿决定2017年9月30日,运河区政府作出(2017)运政征补字第004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补偿决定中的补偿价格采用的是2016年5月22日沧州市中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所作评估报价中的价格。王XX不服004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245
2018 - 07 - 04
点击次数: 163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济政复决字[2011]29号申请人:王强,男,汉族,1968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考棚西街140号;苏富敏,男,汉族,1966年11月14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泗水镇东音义村499号;李代良,男,汉族,1952年4月22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考棚街富国六巷681号;耿炜,男,汉族,1963年3月6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古城路057号;侯兴银,男,汉族,1963年11月14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考棚街富国七巷695号;曹衍水,男,汉族,1968年2月29 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光明路051-2号;潘井尧,男,汉族,1962年3月27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古城路057号;侯兴伟,男,汉族,1978年8月12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考棚街101号;孔凡清,男,汉族,1965年2月4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济河路189号;冯格,男,汉族,1967年4月8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文化路8号;张国栋,男,汉族,1973年1月30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泗水镇人民路5号;苏桂莲,女,汉族,1969年5月5日出生,住山东省泗水县南关街366号;周文涛,男,汉族,1990年5月8日出生,住山东省曲阜市时庄镇煤矿路1号。委托代理人:王卫洲,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
246
2018 - 07 - 04
点击次数: 87
2013年2月5日(农历2012年12月25日),山东省xx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县西关街、考棚街拆迁片区内23户未签订协议的居民每户下达了一份《关于限期移交土地的决定》,要求各户“限期15日之内腾空房屋、移交土地,并交由xx县建欣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除,否则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大年初一的前五天收到了这样的命令,让拆迁户一个个愁眉不展,因为西关街、考棚街社区拆迁正处于如火如荼的阶段,15日之内腾空房屋,意味着大年一过23户居民将面临强拆,大年本是喜庆的节日,所有人都在高兴的准备着年货,而23户居民却心情沉重, 强拆的压力阴云凝布。为了保护家园23户居民委托北京著名拆迁律师王卫洲维护权益,律师团队介入以后非常重视,立即研究和准备维权工作,律师首先告诉大家不要害怕,要高高兴兴的过年,应付强拆的事情律师会处理好;随即律师团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xx县国土资源局对《关于限期移交土地的决定》,并申请停止执行该行政强拆决定。律师指出:1、申请人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尚未收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人在没有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时可以拒绝移交土地。2、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地补偿款项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申请人称将土地征收房屋搬迁补偿款拨付给居委会,这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并不属于补偿到位。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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