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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自己的耕地正面临征收,但是自己不同意,村委会直接以村里大多数人签字了为由进行强征,这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村委会能否因为大多数人同意,就强行征收自己的土地?首先,农民朋友们在面临土地征收时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征收你土地的到底是谁。《土地管理法》中有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由此可以明确的是,有权对征地和农用地转用进行审批的部门只有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进行公告和实施,实践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征收主管部门会进行具体的征收活动,村委会也会受托完成一些辅助工作。但是村委会是无权“自说自话”地征收土地的,也不能随意回收已被分配承包的土地。关于村委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京尚拆迁律师在此前的推送中有过具体解释,在此不再赘述,需要了解相关内容的朋友可以通过历史消息查找翻阅。因此,在得到土地要被征收的信息时,被征地农民朋友们可以先确认是否有相关的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等,并检查确认是否有相关的征地...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1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一)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二、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者的联系: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活动,才能使农户真正取得民事权利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1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就是拥有士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转让给其它农户和经营组织及企业。目的就是解决土地零散不集中,农民外出务工人口多,留守青壮年少,农村土地撂荒严重问题。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摆脱出来,从事其它行业致富。1、根据2017年,2018年流转价格,土地流转一亩大概是500~2000元一年,相对偏远的,比如四川、云南、安徽、新疆、青海、内蒙古等地的土地,流转价格大概在300~500元一年。地理位置好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河北、江苏、浙江等地的土地,流转价格大概在1000~2000元一年,所以2019年的流转价格应该也差不多,但具体价格还需去当地咨询。2、2019年土地流转价格高不高,除了位置的好、差外,还跟土地的质量、创收的效益和流转的时限有关。比如,若是在交通发达的地区,且土地肥沃,每年能创收很多效益,那么流转的价格自然就要高出很多,如果土壤质量差、地方又偏僻且一年产出的量很低,那么流转价格就只能是几十块一亩一年,所以具体价格不好说。当然,如果地理位置好,但土地差且产出量低,自然价格也就会低些。总之,土地质量好、交通好且产出量高,那么土地流转的价格就高,所以2019年土地流转价格多少钱一亩一年还待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来定,所以若想知道具体价格还需去当地询问。1、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大计,当然要采取农民自己的意...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1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取得时间不同1.土地承包权自取得该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2.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依据是承包合同。四、权利期限不同1.承包权的起止时间是具有该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时起到该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丧失之日止。2.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依据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以下两种:(1)家庭方式承包的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是耕地三十年,草地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地经林业部批准可以延长;(2)其他方式承包合同的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权利期限依据合同约定,其他土地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五、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六、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1
1、农民开荒地主要分为两类(1)农民擅自开荒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荒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擅自开荒的土地将不予以确权登记,但原则上交于当事人耕作。(2)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允许农民开荒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开荒地,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这一类的开荒土地,如果农民朋友拿到了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则能够进行土地确权登记。2、农村开荒土地有补偿吗?农村开荒地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但有无补偿各地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3、农村开荒土地政策有哪些?(1)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于开荒地,一般是维持原有开荒者的使用权。但如果原有开荒者在开荒后又撂荒,后续的开荒者能否取得开荒地的使用权,要看前一个开荒者是否构成了撂荒的事实。如果种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过了两年都没有人再打理,可以视为是撂荒。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法追回开荒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村集体必须对开荒者进行赔...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1
一、审查征收决定以及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做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而直接就对被征收人下发了一份征收房屋通知书的,该行为一定是违法的,法院会因为征收行为没有相关依据、不符合相关程序而判决征收部门败诉。二、审查征收的目的和程序:《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其中,公共利益一般是指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比如《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以及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教、文、卫、体、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等。因此,要征收国有土地上面的房屋的,必须要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征收人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则法院可以以此判决被告败诉。其次,被告是否完整履行了《补偿条例》中规定的一系列征收程序,比如说提前公告、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听取民众的意见、征收补偿费用是否专款专用等;如果征收方在征收中程序有轻微瑕疵的话,则法院可能判决征收方补正相应的程序,并不必然导致征...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8
农村里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由村民自己建造的,有的人就去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但也有些农民朋友意识淡薄,虽然房子建成以后一直住着,却始终没有去领取房产权属证书。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般来说,有证书的情况下,肯定会按照规定给予房屋产权人相应的补偿,但是,对于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来说,在征地拆迁时能够获得补偿吗?这个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待:农村的房子,好多都是祖辈们建造的老房子,由于时代背景,那个时候建造的房子根本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没有房屋权属证书。国家规定,像这种老房子,虽然没有房产证,但也不能被算做是违章建筑,当这种祖辈们建造的老房子被拆迁时,屋主即使拿不出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农民朋友依然有权拿到法律规定的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如果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是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只是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取得权属证书,只要房屋是在依法获得的宅基地上依法修建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都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实践中,有一些村民在政府发布征地公告之后,得知自家房屋属于征地拆迁范围内,为了多获征地拆迁补偿款而抢修抢盖房屋。对于这样的房屋是没办法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这类房子没有房屋产权证书,不能获得补偿。即便是原先有房屋产权证书,在征地公告发布以后抢建的房屋,也是没办法登记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同样是没办法获得补偿款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8
第一,审查征地批文是否过期失效。被征收人应当主动审查征地批文的批准日期。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文件经批准后,市县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实施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可知,批准转用农用地后,满两年没有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批准文件失效。第二,查看批准征地的行政单位。根据土地的用途不同,农用地转用审批的主体不同。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应当严格审查征地批文的批准主体是否匹配,是否超越了法定权限。对于道路、管线工程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涉及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对于大部分的一般项目,则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只是征地行为的实施单位,对征地行为并没有审批权限。第三,谨防“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被征收人应当审查审批的征地面积和实际的征地面积是否相吻合。《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对于“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的法律责任,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那农村土地有偿退出是所有地方都可退吗?什么时候能退?退出多少钱一亩?有什么好处?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了土地退出政策,但是有的省市已经开始了,有的地区还没有开始。当然,每个地区的退出补偿机制和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具体什么时候退,这个要看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目前我国不管是宅基地有偿退出,还是承包地有偿退出都还在试点当中。一、基本上承包地有偿退出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1、是本人自愿退出:如果的所在地有这个政策,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要退出的承包地合法且无纠纷:得证明对要退出的承包地有着绝对的承包经营权,没有任何承包纠纷或者流转纠纷。3、退出承包地后有固定收入和住所:这个一是为了确保退出承包地的农户基本生活有保障,二个也是为了避免退出土地的农户日后来闹纠纷。二、具体金额是多少呢?土地退出分为土地长期退出和土地永久性退出。土地长期退出是在土地承包年限内的退出,剩余多少年,就退出多少年,下一轮还有土地权限。这种给钱少,比如有的地区补偿14年,每亩850元。土地永久性退出就是退出承包地权限,以后不会在农村给分地了。有的地区一亩地一年补偿1000元,30年,...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8
征地批文是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其是征地过程中的核心文件,是进行征收集体土地,建设后续项目的前提条件。一、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能看到征地批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实施情况。二、是否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因而,对于征地批文的相关政府信息,是政府依职权主动公开的内容,被征收人不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征收方没有公告征地批文,被征收人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地批文,如回复没有,做为证据予以保存,如回复了征地批文,需要注意征地范围是否包括你的土地,不包括则也需要当作证据予以保存,如包括,需要及时复议该批文,以维护自己权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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