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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欺诈胁迫方式签订的协议,可以依法撤销

来源:
时间: 2022-10-23

城市房屋征收、农村宅基地征收都需要严格的规划,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是具有一定行政强制性的,不随着某个人的意志而改变,不是说谁想拆就拆,想不拆就可以不拆的。

昨天就有江苏的拆迁户来电咨询万典律师,最近他家附近遇到了拆迁,可是发现自家房屋好像并没有在征收红线范围内,但征收方却有人来他家里谈拆迁补偿事宜,而且还拿出拆迁协议让他们签字,为了以防万一这位拆迁户先和万典律师打电话咨询一下,这样的拆迁协议如果签了字是否有效呢?

万典律师提示各位被拆迁户,房屋没有在征收范围内,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是有效的,可以依照协议履行;如果拆迁户向法院起诉,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确认协议无效或者撤销拆迁协议。

相关案例:

之前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王玲二位律师代理过一起河南省吉xx五人房屋未在征收范围却签订拆迁协议的案例,经过律师协助法院撤销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原告吉xx等五人系河南省xx县居民,因县人民政府为实施S330省道扩建项目建设,于2017年12月13日委派镇人民政府,逼迫吉xx等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各项补偿总额为三十多万元。(其他四人除金额不同外,情况相似),这样的补偿金比他们买房的钱还要少,因此都不愿拆迁,随后委托万典律师维权。

在办案过程中万典律师通过信息公开调查发现,当事人的房屋并不在国土资源局批准的征收范围,所以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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