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的延长:

1、没有法定理由,由人民法院酌情予以延长。

2、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时效期间。

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采晴整理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