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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租代征”的律师提示

对“以租代征”的律师提示


一、“以租代征”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以租代征常见的形式有哪几种?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三、对强行占地时要怎么做?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面对这种违法强征的行为:1、首先在占地补偿不合理时无论如何都不要在上面签字,2、要及时的留存对日后维权有利的证据,比如地上附着物现状的证明等,也就是照片、录像等。3、让他们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

律师提醒以租代征的危害性很大,所以说必须要从源头上遏制这种违法用地现象,发现违法征地用地的,被征收人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用法律途径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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