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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开发利用?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开发利用?


1、概念

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2合作模式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镇级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共同兴办企业;

如果期限最高不超过40年,集体经济组织在新成立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且应有保底分红;

入股后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根据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严格控制用地标准。

3组织模式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授权镇级联营公司,开展入股后的开发、经营与利用;

以镇为实施单元,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成立镇级联营公司;

镇级联营公司的股权由各村持有,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

(来源:一诺休闲农业规划)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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