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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2021 - 11 - 09
点击次数: 23
案情简介几年前,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和助理律师,正在山西省某市出差办理案件,突然几位农民风尘仆仆地找来,他们是何甲和张乙,都是山西甲村村民。但他们此行并不是单为自己而来,而是代表全村近70户的失地农民而来。他们衣着淳朴,神色凝重,带着山西当地人口音向两位律师诉说了他们此次前来咨询的缘由。原来当时有一条高铁路正在修建,铁路经过两位当事人居住的甲村,近70户农民的约200亩农田面临被征收。但是关于征地补偿,却一直没有给到位。具当事人描述,2010年6月,xx高铁项目指挥部和中铁的工作人员,在村长的带领下要来推平村民的土地,但村民反应激烈,推平土地的工作没能顺利开展。随后,甲村村民给市土地局打电话,没有得到回应;又多次信访,问题也没得到解决。此后,村民代表辗转于土地局、乡政府、乡派出所等各个机关维权,均未果。9月份,村里出了一份公告,就将农民的土地推掉,在此过程中,大家提出抗议,但是还是没能挡住施工队的装载机。针对当事人叙述的情况,王律师提出几个问题:这次征地有没有办理征地批复,或者有没有给你们看过?有没有开过听证会?有没有知情确认?有没有张贴过征地公告?当事人均回答没有。 原       告 山西省甲村村民  何xx  张xx 被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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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05
点击次数: 52
2020年6月19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本事务所王卫洲律师、韩雷永律师代理的马河(化名)等人诉某区市场监督局行政赔偿案件达成调解,本案以市场监督局向马家赔偿千万损失,画上圆满句号。本案在媒体报道的中国最大行政赔偿案——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赔偿87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赔偿金之后,再创行政赔偿最高纪录。有权不可任性:一次不作为,赔偿一千万有权不可任性,行政部门一次不作为,造成国家赔偿一千万因本案客观的反映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艰难,赔偿数额巨大,被媒体评为2019年十大营商环境案件。有权不可任性:一次不作为,赔偿一千万有权不可任性,行政部门一次不作为,造成国家赔偿一千万原告方承办律师:王卫洲律师、韩雷永,管众(实习律师),均为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万典律师认为:一、银行利息属于赔偿范围银行利息属于直接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返还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除贷款本金外,还应当支付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违法罚款、罚金等行为所导致的银行存款、贷款利息这一预期可以取得的预期损失均已列入赔偿范围;那么对于被告违法行为已经导致损失发生的现有利息损失,当然也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二、停产期间支付的税费以及办公费用属于赔偿范围。税费方面:上诉...
100
2021 - 11 - 05
点击次数: 45
企业拆迁补偿太亏,请律师打官司无效果,换万典律师后,一年维权补偿增至四千万,圆满解决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   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   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   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  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从媒体...
101
2021 - 11 - 03
点击次数: 14
01案情简介2004年,上海xx物流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某镇政府设立的上海市甲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租赁该镇集体所有的土地,并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等权利义务,并约定如甲方(上海市甲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政府征地拆迁项目需要时,乙方公司(上海xx物流公司)无条件搬迁腾退。在租赁期间,上海xx物流公司为了经营所需建设了大量的附属房屋和配套设施。2011年1月(农历年底)原告因xx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需要,决定与上海xx物流公司解除协议,要求其搬迁,但是拒绝给与任何补偿,并认为物流公司应当无条件搬迁,如果接受这样的条件,物流公司将血本无归,十几年的财富积累毁于一旦,虽然之前有协议约定,但物流公司实在难以接受。资产管理公司遭到拒绝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协议,物流公司无条件搬迁,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物流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其厂房。原告上海市甲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上海xx物流公司代理律师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我生长在中国的南方,我的过去是在一座不到两万人的小城里,我的回忆就像瓦楞草一样长在那些低矮的屋顶上,还有石板铺成的街道、伸出来的屋据、一条穿过小城的河流,当然还有像树枝一样从街道两侧伸出去的小弄堂。当我走在弄堂里的时候,那些低矮的房屋就会显得高大了很多,因为弄堂太狭窄了。后来,我来到了北方,在中国最大的城市北京定居。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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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02
点击次数: 17
原告朱xx、苏xx代理律师王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省连云港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案情原告朱xx、苏xx二人系江苏省连云港市某区居民,在当地共有房屋一处,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6月23日,被告江苏省连云港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将原告的房屋列入征收范围。现原告房屋已于2018年5月21日雨夜、2018年5月23日深夜、2018年6月26日雨夜分三次被征收方强制拆除,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被告却并未将原告的征收补偿依法及时落实,导致原告的补偿一直久拖不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款,朱xx二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王玲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后,协助原告于2021年2月2日以邮政快递的形式向被告寄送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被告对其履行补偿职责。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2月4日收到申请书,但一直没有作出答复。行政诉讼无奈之下朱先生二人决定向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住建局对二人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趉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本案中,被告作为具体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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