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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

日期: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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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你好,我家有两院宅基地,我们和公公婆婆分户了,公公婆婆和小姑子一个户,我们一家四口一个户,今年响应政府号召,对我们村进行棚户区改造,我们家签了两份协议,公公婆婆一户,我们一户,已经提交了资料,这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了,突然人家打电话说要让我们合并,感觉好惊讶,我们已经分户好几年了,为什么要合并,哪有这样的道理,这是什么政府,这又是甚么政策,这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政府吗?
律师回复:
1、政府应当履行安置补偿协议。 2、如果政府违反依法行政原则,不履行协议内容,属于明显违法,咱们必须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起诉区、县政府,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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