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5
-
07
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农转用)土地公告2019年第12号2019年3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19]14号)批准我市沽河街道等2个镇(街道),董家山后村等4个村1.026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01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农转用)土地位置及用途地块一:位于沽河街道董家山后村,总面积0.3517公顷,涉及董家山后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3444公顷、田坎0.0005公顷、农村道路0.006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仓储用地。地块二:位于沽河街道董家山后村,总面积0.0671公顷,涉及董家山后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67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仓储用地。地块三:位于店埠镇毛家山后村,总面积0.1062公顷,涉及毛家山后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水浇地0.106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仓储用地。地块四:位于店埠镇天井山村,总面积0.0965公顷,涉及天井山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96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仓储用地。地块五:位于店埠镇中菜湾庄村,总面积0.4052公顷,涉及中菜湾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405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仓储用地。二、土地征收(农转用)补偿安置本次征收(农转用)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由土地所属的村庄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三、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