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您清楚打官司的流程么?

日期: 2019-02-15
点击次数: 29

您清楚打官司的流程么?


(作者:林小叶)

打官司的所有流程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请律师帮助进行:

一、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

先确定一个问题,您是原告么?如果您是原告,再确定一个问题,您的被告是谁?

被告的背景存在两种情况,个人与公司。

如果被告属于个人,您需要清楚了解TA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果您调查不出这些基本情况怎么办呢?不用怕,您需要做的就是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TA的户籍证明。当您走到这一步的时候,我需要强调一点,您不能单枪匹马自己去派出所,因为派出所是不针对个人的,您只能通过聘请律师让您的律师去调取。

如果被告属于公司、企业或者是私人个体户,那么您就需要详细了解该单位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名称、负责人、法人、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需要您去到工商局调取该单位详细的基本注册信息。

二、该写诉状了:

上一步做完之后,被告的基本情况您应该已经清楚掌握了。下边您就要开始着手写民事诉讼状,这一步是相当重要的。

首先起诉状格式一定要正确。因为这个格式将影响到法院是否立案。

其次,被告一定要填写正确。不要遗漏其他被告,因为这将影响到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执行能力问题。

再次,诉讼的请求和理由一定要得当。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该案件的胜与败。

最后,您必须还要有一定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支持您这个诉状的理由。

三、诉状打印份数也有讲究:

诉状的打印份数也是有要求的。您要根据被告的人数来确定打印份数。

举个例子:1个被告,您就需要提交2份诉状到法院;2个被告,您就需要提交3份诉状到法院;3个被告,您就需要提交4份诉状到法院,以此例推。

四、提交诉状和证据后的费用缴纳:

以上所说的都准备就绪后,您就应该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证据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了。

如果法院受理了,法院就会发给您交费通知书。这时候您需要拿着这张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然后您的案件就算正式受理了。

法院安排好日期后就会给您发传票。传票上会标注开庭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当然还包括庭审的审判员和书记员。

五、庭审阶段:

开庭的时间您要牢记,切记不要迟到。因为您的迟到会被法院认为您自动放弃权力,最终会以撤诉来进行处理。

您到达法庭后,法官大人的书记员会核实您们双方的身份信息,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六、庭上的日子:

开庭的时候,法官大人会先问您要不要申请法官回避?这其中就涉及到法官和被告是否存在亲密关系。

如果您之前调查出法官大人与被告存在亲戚或者其他的亲密关系,那么您一定记得说:需要回避。如果不存在任何亲密关系,当然您说不需要就可以了。

然后法官宣布正式审判。

原告需要先读诉讼状,读完后这时被告就需要进行答辩了。

然后原告和被告都需要提交自己的相关证据,双方需要根据自己提交的证据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这一步在庭审是超级关键的一步。

您一定一定要仔细听清对方说的每一句话,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进行仔细地质证。

而对方不能让您确信的证据您一定不要认可。因为如果您一旦认可了对方的证据,书记员将会记录在案,如果之后您再想反悔就来不及了。

证据质辩结束之后,双方进行辩论。通常双方辩论每人会有1~2次的机会。

双方辩论阶段结束后法官都会问双方需不需要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那么法官大人会进行调解。

调解形式分两种,即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

最终如果调解不成功的,法官大人就会宣布当即休庭,择日宣判。

七、拿到判决书后您要做的。

您拿到判决书后,如果您对这个判决不服,您就需要在您拿到判决书这一天起的法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这时您要结合一审判决,还有实际情况写诉状并提交给审判官,这个审判官会将您的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当然有一些地区也是可以直接去上诉审法院立案的。

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费用需要您按时缴纳,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费。诉讼费的时间不要错过,因为错过就无法进行上诉了。这个诉讼费的缴纳时间和如何缴纳的方法会在您的判决书的末尾处标明。如果您错过了这个时间,法院会认为您是撤回上诉。

八、什么情况会进入执行程序?

如果您们双方都不想上诉,但是但对方又不愿意赔偿损失给您,这时您就要向法院立案申请执行。

层层上诉仍然不服怎么办?

如果您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依然不服,最后您可以申请申诉并提交本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律部落)

(采晴整理)

 


相关阅读 / Video More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8
点击次数: 350
【拆迁律师】户口迁移,城市户口能否迁回农村?2019年有何申请条件与程序?一、户口迁移的基本介绍:(一)户口及户口迁移: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载体为户籍(户口簿)。而户口迁移,则是现行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一般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二)户口迁移分为很多类型:有市外迁入、老人投靠子女、市内迁入、市外迁出、市内迁出(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等,不同的迁移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流程也要以当地的的流程为准。(三)在取消农业户口前,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这也就有了农村迁到城市,城市迁回农村的情况了。二、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般户口的迁移,只要满足条件都是可以的,所以说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想迁回去还是得符合条件:(一)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如果当初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将户口迁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只需要开具相关的材料证明,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迁回去。另外如果农村还有以前留下来的房屋,同时还会继续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二)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在早年迁出:如果是一些长期还留在农村生活,但是自己的户口却在早年间迁出了的,想要迁回来的就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或者是能够提供农村的房屋房产权及承包地的相关证明也可。(三)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一般夫妻...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310
【拆迁律师】农村土地买卖,如何进行,才是合法的?一、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依现行的法律,农村土地只可以转让,不能进行买卖。所以,私下买卖土地是不合法的。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转让或者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流转的形式之一,但要依法转让。农村土地私下转让,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三)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二、哪些农村土地才可以入市?依现行的法律,目前农村土地买卖,只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合法的:那就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原有土地管理法中,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集体土地,在很多情形下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途,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地方政府来统一供应。这便是地方政府...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473
【拆迁律师】2019年养殖用地新规:养殖场符合四个条件,养殖用地无需再审批一、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二、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615
【拆迁律师】没有宅基地产权证,拆迁能否获得补偿?各地这么规定宅基地确权正在各地进行,虽然农村宅基地确权原则上为“一户一宅”,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私搭私建建的情况也很普遍,那么问题来了,有地无证或者多出来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在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一、原则上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比如河北廊坊:被征收户选择按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以被征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为补偿依据,按每户宅基地证载面积的85%补偿相应的面积的楼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的15%奖励,最终达到1:1。被征收户愿意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的,按应给被征收人征收补偿面积每平方30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被征收户愿意以部分产权置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的,参照以上两种方式综合进行补偿。二、但是在实际处理中,有的地区也会考虑到由于宅基地管理问题而导致部分农民朋友有地无证的情况。比如济南: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中就对没有宅基地证的拆迁补偿做出了新的要求:在安置房方面,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据《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济政发[2010]15号)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在建筑物补偿方面,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199
【拆迁律师】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条件?转让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宅基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不是农民朋友的个人财产,因此,农民朋友所称“我家的宅基地”,应理解为我家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而不能理解为地就是我自己家的。同样,依现行的法律,宅基地不能买卖交易,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交易,但必须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交易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您买的房屋没办法更名过户。房屋不办理更名过户不具有产权约束效力,即房屋产权不归您所有。一般在同村集体转让宅基地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的条件:(一)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四)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五)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二、转让宅基地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同村宅基地转让,应该如何签订协议:(一)明确出让方(甲方)和购买方(乙方)的权利义务;1、出让方不得隐瞒宅基地的重要事实,比如存在法律纠纷、是否有法律争议、债权债务关系等。这也是对买卖双方起到一个保险作用,在一定的法律效应下将房屋真实情况摆在明面上,避免事后出现问题。2、购买方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出让方有义务配合购买方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和签字签章...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点击次数: 244
【拆迁律师】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是谁?我们知道,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确权能够依法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主要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一、土地确权实测面积少了怎么办?若实测面积少了,集体有机动地的,能补足就补足;若集体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就不调整,只能维持现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二、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若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若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最终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因此若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三、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
法律法规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19 - 02 - 17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揭秘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对话.中国品牌》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万典律师事务所近日,cctv知名主持人、记者董倩在cctv《对话.中国品牌》栏目演播室对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访,万典律师主任律师王卫洲、副主任律师刘磊代表本事务所接受董倩老师的采访,王卫洲、刘磊律师向董倩老师讲述了万典律师的品牌形成之路、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董倩素有毒舌女皇之称,善于抛开现象揭示真相、其提问以犀利、敏感著称,她的采访曾让任正菲难以招架、让董明珠难以回答,甚至有人在采访过程因问题太过于“刁钻”与董倩吵架,在网上声讨董倩,董倩的采访更像是一种审问或者质问,但也正是因为其坚持真实的风格而深受广大观众喜欢,因为她将真相还原给了管众,这正是一位新闻记者最可贵的品质!根据董倩老师的提问,王卫洲、李磊律师万典律师事务所创立的初衷、发展经历、职业梦想、工作感悟的真实故事向董倩老师进行了介绍,以下为采访全过程:董倩: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两位律师,他们都是专业打拆迁官司的,有一系列的数字和他们是有关系的,他们所代理的业务全部是房屋土地征收类的案件,他们平均每年代理的案件达到500件以上,他们的业务足迹遍布全国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他们代理的业务不仅是一个一个的官司,如果说把他们放在整个中国的社会法制化这样一个进程来看的话,他们所打的官司甚至推动了整个社会和法治往前的前行,我们先来认...
2
2021 - 03 - 10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房屋征收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5318,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3
2018 - 08 - 24
新消息!南宁市拟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行调整,第一区片补偿标准将达12万元/亩。1、将旧《办法》内容拆分:目前,南宁市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实施的是2013年3月出台的《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5年前制定的旧《办法》,在一些方面已不合时宜了。8月21日,南国早报记者获悉,由南宁市国土部门起草的《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等4个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面新的政策文件,目前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此次调整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旧《办法》的内容拆分,分别草拟了《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安置办法》)《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南宁市集体土地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拆迁补偿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标准》)。2、各区片标准均有提高:近年来,南宁市一直采取划分征地区片的形式来对应不同的补偿标准,从第一区片到第四区片,标准逐级下降。南国早报记者对比发现,《指导标准》与5年前的《旧办法》相比,多个村在区片划分中将得到“升级”。根据《指导标准》拟调整的征地区片划分情况:第一区片: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降桥村、鸡村、皂角村、北湖村、连畴村、苏卢村、西津村、大塘村、屯里村、屯渌村、永宁村、罗赖村...
6
2019 - 05 - 06
为保障莱芜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位置范围:口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口镇片家镇村、景家镇村、杨家镇村、吴家镇村、张高庄村用途:工业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莱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莱芜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7号)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芜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由莱芜区自然资源局、莱芜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
7
2019 - 05 - 06
单位:元/亩生长期补偿标准种类苗期(3年内)始产期(3至6年)盛产期(6年以上)柚、柑、桔3000800010000桃、李、梨、枣、杏、枇杷、石榴、猕猴桃、杨梅、葡萄30001000012000茶叶3000900012000油茶2500800010000油桐200060009000板栗250050008000花卉、苗木、药材普通的按3000、5000、8000元补偿。备注1.本表中油茶、油桐设定的栽植密度为100株/亩,茶叶栽植密度4000株/亩。低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零星青苗补偿,高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本标准补偿。2.本标准中未列举的其他经济林木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物价等部门确定。3.属名优特产品、中草药种植的可采取评估方式给予补偿,且须有农业或林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证明。(采晴整理)
8
2019 - 05 - 06
各镇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征地地面物补偿工作,经2018年第9次马尾区管政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马尾区征地地面物补偿指导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9日马尾区征地地面物补偿指导标准(试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我区征地地面物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区征地地面物补偿指导标准。本次我区辖区内的征地地面物按照七大类进行补偿标准制定,征地地面物种类及其补偿编制依据如下:一、果木类:果树或果苗种类、规格参考指标为胸径(地径)和冠幅,胸径(地径)是确定果树补偿标准的主要依据;冠幅作为判断果数年龄、树势优劣的参考依据(高接树除外),对确定补偿标准起辅助参考作用。种植数量(清点数量)需在各种类所规定的合理常规种植密度范围内。二、花卉苗木类:成规模的苗圃采取委托评估苗木搬迁费的标准予以补偿。零星苗木(1亩以下)按照花卉苗木的种类及规格进行补偿,规格参考指标为胸径(地径)和冠幅综合考虑花卉苗木的质量和价值。三、水稻蔬菜类:根据种植种类,征收时的生长状况,种苗、农药、化肥投入,劳动力投入,市场价格和预期收益损失确定单位面积的补偿价格。四、水产养殖类:根据养殖开挖费、护坡护堤设施、养殖设施投入,青苗费,养...
学法用法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