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与拆迁部门往往会就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矛盾,如果一定期限内拆迁户未能与拆迁部门达成补偿协议,就有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
针对违法强拆,被征收人此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确认强拆违法,来提起国家赔偿。下面就来和大家说说这个国家赔偿是怎么一回事。
所谓“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行政机关实施合法的行政行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或者其他法定原因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义务依法予以补偿。
所谓“赔偿”,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违法的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由国家依法予以赔偿。在国家赔偿责任中,实施侵权行为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公务人员,由于他们是在执行公务时发生了侵权行为,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是国家机关,赔偿金由国库统一开支。
另外,在同一个征收项目中,如果因为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而使得当事人所获得的赔偿低于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补偿,显然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
因此,在国家赔偿中,应当将受害人在正常征收补偿程序中依法和依据当地征收补偿政策所应得到的利益损失,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国家赔偿中的“直接损失”,这样也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国家赔偿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被征收人获得的国家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赔偿时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包括:房屋价值的损失、被损坏物品的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如果是经营性用房,还有停产停业的损失等实际损失。赔偿应遵循填平补齐的原则。否则违法强拆所付出的赔偿低于合法征收支付的补偿,那么违法行为将被鼓励。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那么什么是直接损失呢?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是由办案法官结合案情进行具体判断。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一般来说财产不能恢复原状或者灭失,国家通过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购买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某种程度上讲,这属于损害的交易。既属于交易,应遵从公平的价值法则,计算标准就应参照市场价格。
王律师最后提醒您
征收拆迁中,面对违法强拆行为,或是遭遇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时,一定要果断采取手段维权,选择正确合法的维权方式,及时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让律师帮助自己争取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