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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是否都是违法?这5种特殊情形不能一刀切

日期: 2023-01-03
点击次数: 9


近年来,因农村宅基地引发的问题并不少,各地对宅基地的面积、选址等都有特别要求,一旦超过标准就属违法行为,可能会遭到强拆。

因土地资源有限,为了让所有农民都能申请宅基地,很早时国家就已明确提出“一户一宅”要求,以保证土地资源不浪费。

所谓的一户一宅,也就是一个户口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这样才能让所有村民“户有所居”,如此也能体现其公平性。

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一户多宅”的情况也不少见,这显然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多出来的宅基地也无法进行确权工作,且拆除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么这种“一户多宅”的情形,一般会如何处置呢?

1、有偿使用

每个省市都有关于宅基地的面积要求,只要在规定面积内,那就不会受到处罚。但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那就需要付费使用,目前部分地区已推出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对于超出面积、一户多宅的行为需额外收取使用费。

如在陆河县,宅基地超出1-30㎡,每平方按10元/年计算;超出31-60㎡每平按15元计算;超出61-90㎡每平按20元计算;超出90㎡每平按25元起征,每增多30㎡标准提高10元/㎡。

可见,有偿使用成本并不少,每年都需额外上交数百元上千元不等,不过只要缴费后即可合法使用。

2、自愿退出

近年来,官方出台了宅基地改革制度,其中明确指出农民可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当然该退出是在自愿基础上,退出宅基地者可领取一笔补偿款,部分地区也会为这部分人群提供购房补助,减轻其购房压力,还可避免宅基地闲置现象。

3、拆除

随着官方的政策相继出台,对新建房且面积超标者,普遍采取拆除举措。因此,建房前,一定要提前进行申请,拿到建房许可证后再依法建房,建房时也不能改变建造地址、随意扩大面积等。


征收拆迁实践中,常常出现以农村“一户多宅”为由,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拒绝对多出的宅基地房屋进行补偿,或者直接将多出的住宅认定为违建进行拆除。

但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建,应当分情况处理。如以下5种特殊情形,不能一刀切:

1、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

以前进城热是潮流,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进行、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凸显,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农村建房或者是定居。

有一部分人因为满足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可以办理户口回迁,但是可能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2、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宅地基也是如此,农户对宅地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对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比如家里的老房子原来是父辈在住,那父辈去世了,子女就有权继承老房子,而子女在继承老房子之前自己又是有房子的,所以在继承老房子后就造成了一户多宅,正中只要一户多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没有超标,就是合法的。

3、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但是根据法理推定,总体面积房屋没有超标,形成的一户多宅符合这两个条件也合法。

首先,房屋的总面积加起来不超过法律的规定面积,其次房屋在建造的时候手续必须有,否则是违建。如果因为政策或者历史原因没有手续,应当根据政策和法律规定,采取补办手续。符合这两点规定,一户多宅就是合法的。

4、本村村民相互之间的合法买卖

对农村房屋进行买卖,只要符合规定就合法有效。

一般情况下,农村的房屋只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合法买卖,民法典对这种情况下获得房屋所有权,完全认可。既然允许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买卖,那么必然会出现一户村民因为购买其他村民的房屋从而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而且其因交易取得的宅基地上房屋权利合法。

在此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不能随意进行买卖,有严格限制。如果把本村的房屋卖给外村的人或者是城市的人,买卖合同无效。

5、因分户而产生的一户多宅

比如一个家庭有多个子女,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原有住宅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就会重新选址进行建房。此时并没有进行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样也就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

针对这类一户多宅,可以进行分户处理,把多出来的宅基地确权。

万典律师提示

一户多宅,除了上述这5种特殊情况属于合法的,在目前农村,还有更多的是非法的一户多宅,比如违法占用耕地另建的宅基地房,通过私下购买获得的宅基地房等等,对于这些宅基地房,将会依法作出处置。

如果“多宅”占用的土地是耕地,就会涉及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目前国家对于新增违法占地建房的政策是“零容忍”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具体的处置措施就是:拆房、退地,严重的会有罚款和违法责任。

如果非法的“多宅”占用的土地是在乡村相关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内,那么对多处宅基地的处置将会轻松很多,比如可以通过缴纳土地使用费有偿使用这多出的宅基地,也可将房屋有偿转让给村里有住房需求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村民,当然也可以退出宅基地将房屋交到村集体,自己也可以获得有偿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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