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起诉。
如果不履行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补偿配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由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只有一方当事人不能成立协议关系。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第一,无论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如何,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强加自己的意志;第二,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另一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不公平的协议都可以撤销。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实施的行为。比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承包商签订协议需要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需要合法程序;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书等法律文件。违反法律法规,采取欺诈手段等签订的协议无效。
房屋拆迁补偿配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法律保护的义务依法产生后,受法律强制。其次,依法签订的协议必须认真遵守,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外,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协议条款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