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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日期: 2021-12-06
浏览次数: 4


申请人

林xx

代理律师

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以荣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曲阜市xx街道办事处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基本案情


申请人林xx系山东省曲阜市某村村民,对其在该村居住的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为实施旧村改造,2018年10月19日曲阜市xx街道办事处以其名义作出《公告》及《xx街道办事处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将申请人的房屋划入征收范围。林xx认为街道办没有征收房屋的权力,属于违法征收,所以一直没有签拆迁补偿协议。

为了逼迫林xx搬迁,当地街道办于2021年9月9日对林xx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载明:“你户在xx街道xx村耕地上建设房屋及附属设施未依法办理用地及建设规划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44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之规定,限你户接通知后3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耕种条件,逾期将强制拆除,拆除费由你户承担。”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为了保住房屋,林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肖以荣二位拆迁律师代理案件,经过查阅当事人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后,万典律师认为该限期拆除通知书严重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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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办作出该限期拆除通知书明显属于超越职权,依法应予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据上述规定城乡规划部门是法定的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机构改革后应当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被申请人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不具有查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其无权认定申请人属于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明显超越法定职权。

二、街道办事处认定事实错误,涉案限期拆除通知书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的虽然未办理土地证书、房产证,那是因为行政机关不作为造成,不能由申请人承当未办证的法律后果。申请人对于涉案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多年来一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合法用地。

涉案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属于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所在的xx村村民委员会于2012年6月15日出具《证明》,证明涉案房屋属于申请人所有,申请人以涉案房屋为地址办理了曲阜市xx商贸有限公司,且多年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曲阜市xx商贸有限公司一直缴纳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即使涉案土地和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但是也属于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属于申请人的合法房屋,被申请人明显认定事实错误。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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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林xx向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在行政复议期间林xx房屋被当地街道办强制拆除。

曲阜市人民政府认为:

关于涉案《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否应当撤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内容为“因挖损、塌陷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该规定内容与本案申请人建房行为明显不相符,被申请人引用此条规定作为依据,明显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此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查明事实,并遵守法定程序,应当履行包括调查、现场勘验、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限期拆除通知书对申请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了影响,虽然其在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前后虽然多次同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但被申请人亦应该在通知书中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涉案《限期拆除通知书》未告知其陈述和申辩权,也未告知其享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实属不妥,但鉴于申请人涉案房屋已经被拆除,故应确认被申请人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不再撤销。

另,申请人提出的第二项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不得违法对申请人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因目前涉案房屋已被拆除,拆除行为系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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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林xx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违法。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街道办下发《限期拆除通知》?村民向市政府复议,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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