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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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律师代理的大量行政案件来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一些专家认为此类诉讼应当由行政审判庭管辖,而一些专家认为此类诉讼应当由民事审判庭处理,因此,对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制度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后,在其第六十一条作出了相关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在2018年2月8日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又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根据新《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