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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引言:现如今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那是越来越严格,但有些村民由于旧习俗的影响,依然“任性”地使用着土地。针对自家房子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这里万典律师指出,在农村土地上翻建房屋相对于新建房屋确实容易些,但也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翻建,翻建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情况在农村房屋所有权纠纷很常见。老房在老人去世后,未进行分割,当其中一人想要翻建使用时,纠纷也就出现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的房屋情况依法继承的房屋可以翻建吗?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批准后取得宅基地房屋的可以申请翻建。如果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继承获得,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则房屋不可翻建。因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三、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各地对于宅基地的面积规定不一,但是建设较久的老宅并不会因为建设在这些规定之前,在翻建的时候就可以按照原有面积进行翻建。如...
更新时间: 2022 - 01 - 30
遇到征地拆迁纠纷,作为被拆迁方的老百姓总是处于弱势的一方,维权之路走得很艰难。有时候越是着急上火,越是容易走弯路。其实拆迁维权只要走对了方向,采用了正确的方式,会大大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今天万典律师根据我们以往办理的各类拆迁纠纷案件,给大家指出一些维权过程中比较容易陷入的误区,希望大家在维权时能尽量避免走弯路。 01消极处理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对拆迁方的说法、做法不理会,下发的文件不签收、协议不签字就可以抗衡拆迁行为,其实这是不对的。从程序上来说,拆迁方对这种消极的处理态度,可以依法作出拆迁补偿决定,即使被拆迁人拒绝签字,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拆迁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一旦进入这一程序,强拆属于合法后,想要维权已经基本不可能。所以在对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等有异议的,一定要采取积极的处理态度。02错失谈判被拆迁人在收到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文件或者存在些许违法的文件,确实会咨询律师,之后便置之不理,一拖再拖。如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不主动维权,反而坐以待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拆除,就认为对方不会进行强拆,如果拆除了,就去和拆迁方理论,最后的结果都是没有结果。而实际上,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积极促成谈判的方式,结合案件本身的事实情况和征收情况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不能则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03错过时效被拆迁人也许注意到了,在收到的文件中,在文件...
更新时间: 2022 - 01 - 26
房屋征收拆迁时拆迁方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对被拆迁房屋依法征收拆迁,拆迁方不得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房屋进行拆迁,违法强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构成犯罪的还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尽管如此,在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征收方打着拆除“违建”的幌子进行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对此常常束手无策,只能自己蒙受损失。其实即便是强制拆迁,即便是拆除违建,也不是征收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强拆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定流程,如果不按程序走,都属于违法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维权。谁有权进行强拆?(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强制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有可能触发申请司法强拆条件当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更新时间: 2022 - 01 - 24
土地征收一直都是农村居民面临的大难题,通过土地征收确实能够获得不菲的征地补偿,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却也存在很多损害农村居民权益的行为。强征、强拆等问题时有发生,农村居民基本权益都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同时土地被征收之后,农村居民后续如何生活也是农村最为关心的问题,现阶段国家也正在规范农村土地征收。01国家政策加强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在2020年出台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就明确指出规范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并明确了为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围,同时国家还指出土地征收不仅要给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还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水平不降低!2021年之后,国家也正在大力推动村庄规划和合村并镇改革工作的开展,从而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很多地方都会涉及到土地征收,所以国家也出台了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不仅指出要保障农村居民耕地、宅基地权益,保障耕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加强耕地保护。对于土地征收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就明确指出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保障土地征收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并给予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除此之外,土地征收过程中还需要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土地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以及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进行公示,让土地征收流程、补偿等根据公开、透明、公正!而随着土地征收制度新规的出台,三类情况下农...
更新时间: 2022 - 01 - 18
相信很多被拆迁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同样都是征收拆迁,为什么不同地方给的补偿不一样?甚至有些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村,面积也差不多,给的补偿都有差别?事实确实是这样的,虽然国家法律规定了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但是实际上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房屋自身的价值、用途、地段等等,这些条件的不同都可能导致拆迁补偿的差异。今天万典律师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影响房屋拆迁补偿一些常见的因素。01房屋结构和成新程度房屋结构的不同导致房屋拆迁补偿也不一样。房屋有木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类型。一般情况下,钢结构的价值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价值砖混结构的价值木质结构的价值。房屋的成新程度也影响补偿。房屋使用时间的长短对房屋补偿价格影响也是明显的。一般而言,房龄越高,价值越低。但一些有悠久历史和特定意义的房屋,不能按照上面的房龄因素来评估,否则会低估被征收人房屋的价值。对于这种房屋,其价值往往要高于新房。02房屋用途房屋用途的不同补偿也不相同。有的房屋是自己居住,也有的房屋是做经营使用,还有的用作厂房,仓库使用。一般情况下价值的递进状态为商业性用房的价值住宅用房的价值工业用房的价值。03房屋区位在一个城市里,房屋的面积、用途、结构确定的情况下,房屋的价值更多取决于房屋在这个城市的区位,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繁华程度,同样的房屋在好地段还是不在好地段,房屋的价值差距是十分大的。比如靠近学...
更新时间: 2022 - 01 - 17
引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管被拆迁人是不是同意,征收方都会用尽各种手段让其早早搬离,而强拆可以算的是拆迁方最常用的手段了。面对突然其来的强拆,好多被拆迁人会因现场的混乱而不知所措陷入慌乱。从而忽略了证据的收集,因此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从开始征收时就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以防自己因不满拆迁补偿或是遇到征收方强拆、偷拆等行为而陷入被动局面,那么哪些是有效证据,又怎样去收集呢?这里万典律师为您总结如下。一、预征收时就要开始留心在听到或是看到相关拆迁信息的时候,被拆迁人应要及时的将自己所涉及到的所有的有效证件保存好了。如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等。只要是对被拆迁人有利的证明都应该收集好,做到万无一失。二、征收前期,保存好征收方下发的所有文件在将要开始实施征迁活动时,征收方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会断断续续的下发各种通知、公告文件。通常情况下征收方下发公告、通知、文件。包括拆迁单位、征收决定或是征地批文,征地拆迁公告、及拟定的安置补偿办法、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补偿资金银行账户、拆迁方案、拆迁计划等。其中征地批文以及规划许可证等在实践过程中绝大部分拆迁方是不会主动公开,尤其是征地批文文件,这在征地拆迁中非常的重要,可往往征收方在没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就展开征收工作,违法征收老百姓土地,导致被征收人的...
更新时间: 2022 - 01 - 11
对于居住在城市老旧小区里的人们来说,最希望的事情便是自己家居住的房屋被纳入到拆迁范围内,因为在之前几年的拆迁当中,政府不仅会给钱,还会给一套新的住宅,瞬间实现自己暴富的梦想。但是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之前推行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也开始进入尾声,城市的发展也不再大拆大建,拆迁开始逐渐被老旧小区改造来代替。最近两年,关于“棚改将要停止”的新闻报道从未间断。棚改真的要停止了吗?尽管很多购买老破小“博拆迁”的投资客和盼望拆迁“以旧换新”的业主不希望这是真的,但种种信号显示,在中国实行了近12年之久的“棚改”政策,可能真的要“停止”了。那么“棚改”为什么会被叫停,即将到来的“旧城改造”时代还会有拆迁吗?01住建部多次明示棚改将要停止2019年7月,住建部副部长黄艳在政策吹风会上针对未来旧城改造时直言,将告别“大拆大建”和“一拆了之”;2020年初住建部长王蒙徽在工作会议中指出,2020年要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做好棚改的“收尾”工作。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住建部高层在重要会议上分别提到了“告别大拆大建”和“做好棚改收尾工作”,无疑已经实锤了,棚改将要“停止”。2021年初的国家重要会议上,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时,提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长租房、旧改等举措,但对于民生工程“棚改”却只字未提,这意味着棚改已经成为过去式了。不仅如此,住建部长王蒙徽更直言表态,未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将全面推...
更新时间: 2022 - 01 - 07
征收拆迁中的暴力强拆事件已是屡见不鲜,房屋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只要是合法房屋,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侵犯,即使为了公共利益征拆,也要在合理补偿到位并获得被征收拆迁人同意后才能实施拆迁。但实践中,却仍然存在征收方在补偿没到位前就违法对房屋进行暴力强拆,这无异于滥用公权力强征强占,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也不止非法侵入住宅罪。所以,国家《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市的黑恶势力已经被列到了重点打击之列。那么,针对征收拆迁中的暴力强拆可能触及哪些法律?遇到强拆,老百姓应该怎么做?暴力强拆可能触及哪些罪名?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该罪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
更新时间: 2022 - 01 - 06
引言:在农村的征地拆迁过程中,有这样一类特殊人群,一部分村民因参军、上大学、考编制等原因把户口迁出了村集体,当他们将户口再迁回来,此时户口就从农业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了。那么在征地拆迁中,这类人群可以获得补偿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一般分为3部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拆迁人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那么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农民自己所有。这里特别需要注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的对象是否包括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一、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中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只要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就有权利在土地被征收时获得征地补偿款。即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如果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那么便有权利获得征地补偿款。但是,关于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法律没有规定,各地做法也不一,...
更新时间: 2022 - 01 - 05
相信很多被拆迁人对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知书》一点都不陌生。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限期拆除通知》常常是危险的象征,代表着行政机关对于房屋的合法性产生了怀疑,并且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拆除。很多被拆迁人面对这一情况会感到慌乱,但是万典律师告诉大家,千万不要自乱阵脚,我们要做的不是听天由命,静静等着,而是要主动出击。如果能找到《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违法之处,及时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就有希望保住自己的房子。今天我们就来了解《限期拆除通知》相关的法律知识。01《限期拆除通知》是如何做出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对此,我们可以知道: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拆除对象只能为“违法建筑”。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才能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换句话就是说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就没有被拆除的理由,自然也不会有责令限期拆除这回事。02这些机关才有权力出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更新时间: 2022 - 01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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