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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一、农村房屋保险理赔需要准备的资料:农房户主提供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事故证明材料(需要公安局、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证明以及房屋损失照片等)→整理好的财产损失清单、发票和费用单据→房屋损坏后的施救费用清单和票据等资料→有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房主会进行相关的房屋修理,因此如果进行了修理的,则要提供有关房屋修理的发票和凭据,以确定理赔额。农村房屋保险理赔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理赔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就拿大理的农村房屋地震保险来说,会根据地震级别的不同,在保险保障年度内,农村房屋保险可以获得累计最高保险赔偿金42000万元,居民人身保险可获累计最高保险赔偿金8000万元。二、申请农村房屋保险理赔,要注意不属于房屋保险范围的几种类型:除房屋主体外的柴草房、杂物间、禽畜棚、牛栏、猪舍、烤棚、厕所、粪寮、围墙、院门、车库、单独店面、作坊、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政府或有关单位征用、占用的房屋;非农户购买的开发商在乡镇开发修建的小区性质或街上新上新开发的,这些是不属于保险房屋范围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一般来说普通的房屋保险价格不超过300元,很多屋主业主投的是一年100-300元范围内的房屋保险,当然保险项目更加完善的保险,其费用也相对比较高。但总体来说房屋保险还是挺便宜的,购买房屋保险也是保障我们住处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农村房屋保险交多少钱具体还和房屋保险种类有关,主要的种类有:1、定值保险:定值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会因为房屋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保险的房屋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如果房屋遭受以为损坏,那么全部损失就会按保险金额100万全额赔偿;如果是部分损失,则按照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比如说房屋损坏了5成,则按50万元(100万元×50%)赔偿。2、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就是在投保的的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当被保险的房屋出现意外损坏是,会按照市场价值来进行计算。房价跌,那么保险赔偿金也会减少,房价涨,那么保险赔偿金就会增加。3、重置价格保险:重置价格保险就是房屋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按照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比如说投保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进行保险,当房屋发生意外损失时,即可按照重置价格获得赔偿。(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其实一个繁杂的征拆程序可以简化成这样:谁基于什么样的目的、由哪些主体、按照什么样的程序、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展开活动。包括四个关键维点。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律师把相关文件拿到手后首先要了解的就是此次征收主体是谁、是否是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而征地。在此,需要警惕和辨别的就是拆迁方是否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进行私利行为。征拆根据行为实施主体的不同分为:商业征拆和政府征拆。商业征拆的发生往往是私人开发商看中了某块地皮,经过与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协商一致,最终由私人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被拆迁人获得拆迁补偿款。在这个行为过程中,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协商不成老百姓完全可以拒绝签字、搬迁。而政府征拆,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做出征收决定或张贴预征公告。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其实一个繁杂的征拆程序可以简化成这样:谁基于什么样的目的、由哪些主体、按照什么样的程序、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展开活动。包括四个关键维点。法定主体:“法定主体”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各个行政行为实施的主体。如果一个行为或文件做出的主体都是不适格的,那么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就会存在问题,甚至是无效的。1.征地批复机关。上报的征地材料批准机关只能是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的主体。做出拆迁补偿方案的主体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的甲方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实际操作中,负责具体拆迁补偿事宜的往往是XX拆迁办公室、拆迁指挥部等,其也必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或有其书面授权文件的,像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村干部等等是没有签约资格的。拆迁补偿协议乙方主体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一址一户,以屋定户,户主即屋主”,由屋主即房屋产权人签字,若产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暂时不在家里不能签字,则可以由经过其明确授权的主体代签。4.房屋强拆主体。随着行政强拆已经被逐渐废除,剩下的合法强拆只有法院主导的司法强拆,所以当事人收到的强拆裁定书一般都是由法院根据相关行政机关的申请做出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其实一个繁杂的征拆程序可以简化成这样:谁基于什么样的目的、由哪些主体、按照什么样的程序、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展开活动。包括四个关键维点。法定程序实施:(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征收补偿决定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决定与公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方案进行讨论并予以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其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不少于30日。当多数被征收人不认可补偿方案时,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对方案再予修改。在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政府应当及时对征收补偿方案、公民行政复议权、公民行政诉讼权等予以公告,并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是不得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是改变房屋用途的。对此,房屋征收部门会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以防止公民采用不当手段增加补偿费用。暂停期限不超过一年。2.征收补偿的范围、方式:新颁布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例》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也有具体规定:补偿范围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补助和奖励办法。其中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价值由被征收人协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其实一个繁杂的征拆程序可以简化成这样:谁基于什么样的目的、由哪些主体、按照什么样的程序、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展开活动。这里面包括以下四个关键维点。法定补偿标准:“法定标准”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补偿标准。无论是谁主导的拆迁、无论是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建的或买的房子均属于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都要给予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1.城市房屋补偿标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农村自建房屋及其宅基地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区位分为几类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但是一个最低的补偿底线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3.常以“棚户区改造”名义进行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注意是参考周边类似房产的市场价,即介于农村房屋补偿之上、城市房屋补偿之下的中间价位,最后能争取多少还取决于中间环节的谈判效果。(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1、房屋被拆迁人定义:拆迁人一般指的就是得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当然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一定要看清楚,搞明白拆迁人的许可证是否是合法的,在现生实生活中,往往有的拆迁方经常拿一些伪造的拆迁许可证就将被拆迁人的房屋给拆了,有的拆迁方甚至是没有得到拆迁许可证就将老百姓的房屋给拆了,这种情况在实际拆迁中非常的多见,所以老百姓还是多多少少要知道一点。2、房屋拆迁人的权利与义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具体目的其实就是为了依法获取拆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然后进行发展项目的活动,当然有的拆迁也是为了扶贫,为了能够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更是为了公共利益而需要拆迁。因此,拆迁人是拆迁项目的主体。当然这个拆迁人有可能是政府行为,也有的是商家行为。在拆迁时一定要搞清楚拆迁的主体是谁,这样才不会被拆迁方给蒙骗拿到不合理的补偿。拆迁人通过依法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组织被拆迁人搬迁,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后,即可获取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然而拆迁并不是那么容易且顺利的,往往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因补偿的问题而出现矛盾。且实践中,拆迁纠纷的主要责任方往往是拆迁方。(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1、房屋被拆迁人定义:  被拆迁方也是就被拆迁人通常就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也是房屋的产权人。被拆迁人通常都是平民老百姓,大多数也都是农村人。对于被拆迁人来讲,他们所处的环境相对于来说比较的单纯。在拆迁当中往往容易吃亏。所以被拆迁人在拆迁当中一定要及时的注意。  2、被拆迁人权利与义务:  (1)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试的权力,有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力。  ②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  ③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  ④对房屋丈量、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复核的权利;  ⑤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  ⑥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⑦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  ⑧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②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  ③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评估的义务;  ④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不办理。不管是什么性质的用地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才能算作是合法的用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用地,即使在土地上建了房屋厂房,也会算作是违章建筑,将会被依法拆除。土地使用权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使用权证不仅仅是反映登记的内容,它的功能更加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利证书,这等于为物权增加了一把锁。而权利证书的灭失、遗失则意味着物权减少了一把锁的保护。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权利人自己处分物权、土地使用权时,也将因为缺少权属证书而无法登记,无法行使自己的物权。(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一、土地证书类型: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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