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5318-6190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411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3:00-22:00
万典讲堂
在很多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村干部在征地拆迁中的存在感很强。很多被征收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常会根据村委会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和村委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村委会,是否有征地拆迁的权利?实施征地拆迁的主体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可知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即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收农民土地的,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内容。同时,没有经过国务院或省政府的相关批准,市、县政府无权实施征地拆迁。因此,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是没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在很多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村干部在征地拆迁中的存在感很强。很多被征收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常会根据村委会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和村委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何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总是过于积极?在实践中,很多村干部总是在征地拆迁事项中,冲在第一线帮助政府挨家挨户游说村民。此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降低征收拆迁成本,通过土地私卖、压榨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并远程遥控村委会,让村委会冲在征收拆迁的第一线。此外,有些村委会成员滥用职权,借拆迁事项,打着“维护”村民利益的幌子,大发不义之财或者勾结开发商强行占用土地,变相的套取或冒领各项补偿款。此种行为改变了征收拆迁为民惠民的原本意义,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被征收人律师在此提醒,面对村委会强行征地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大胆拒绝,并要求村委会出示政府部门的出具的关于征地拆迁事项的相关文件。(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城中村”是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化速度快速推进,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愈演愈烈,相应的拆迁补偿也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那么城中村改造是怎样补偿的呢?从整体上讲“城中村”拆迁补偿方式有房屋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一换一;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具体的话,可以看看以下标准(以山东省泰安市某村为例)XXX社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明白纸一、房屋大产权安置的楼房所属权为大产权,房屋价值高(房屋价值比小产权房价值高50%以上),升值空间大,切买卖自由、方便,手续办理快捷,我社区周边已经改造完的村,多为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只限本村内部交易。二、政策优惠多1.本社区实体经济组织成员,按则本社区规划建设合法住宅的, 按一处合法院落置换 150㎡建筑面积的楼房,然后再享受按成本价购买50㎡的建筑面积,凡在养拆迁公告规定的期内,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并鹏空房屋的。每户再奖励10㎡的建筑面积。每套回迁房的面积不超过 本方案...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第一点,法条依据: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之规定,市、县政府才是组织实施征地的主体。第二点,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通知中明确规定: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此规定明确了市县政府作为征地主体,在征地过程中负总责的法律地位。第三点,判例依据:(2017)最高法行申8065号周孝杰诉漯河市政府不履行征地补偿安置法定职责一案,该案确认漯河市政府为征收涉案土地的组织实施主体而非漯河市国土资源局。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在房屋已遭违法强拆而补偿安...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拆迁人的利益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根据征收补偿条例的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要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也就是说评估报告就决定了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标准。但从我们办理了大量征地拆迁维权案件来看,对评估报告不满意的被拆迁人大有人在,那么面对自己不满意的评估报告应该如何处理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由于评估机构很容易被强势的征收方操纵,把本来是公平解决补偿问题的评估报告,变成了征收方向被征收方压低补偿价格的工具。因此评估报告很难显示应有的市场价格。为此被征收人不满意是很常见的,也很正常。对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积极行使复核权和鉴定权。当然,如果还是不行,那就将拆迁方据此做出的补偿决定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从评估机构的资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评估过程以及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等各方面审查评估报告,这样的审查无疑会对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很大帮助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款是否能依法及时分配到农民手里,事关国计民生。但在实践中发生了很多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尤其是有时地方政府没有将属于农民的地上物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农民,而是连同土地补偿款一起支付到了村里,导致这笔钱到了村里后要不就迟迟不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要不就被村干部以各种名义扣留,甚至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也是个别村干部自己随意决定分配,导致很多不公平现象发生。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到底谁说了算?对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涉及每个村民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分不分,怎么分绝对不是个别干部可以说了算的。当然,即便村民大会有权决定分配方案,也不是无条件的,其决定内容不能违法侵害村民正当权利,否则,村民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1、第一时间搜集强拆证据,特别是关于强拆主体的证据,这是向强拆主体追责的前提条件。可以通过多方面搜集录音录像甚至证人证言等证据来锁定强拆主体。2、及时提起法律程序确认强拆违法,这是向强拆主体索赔的前提。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最好在强拆后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强拆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可以在一年内起诉,但耽误的时间越久对维权可能越不利。3、及时提起赔偿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强拆违法时一并要求赔偿,也可以在法院确认强拆违法后先向强拆主体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对强拆主体的赔偿决定不满意,可以再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在此程序中需要列明损失项目,并有证据证明最好,如果因为当地违法强拆导致被拆迁人不能举证的,也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强拆主体就损失情况负举证责任,否则法院可以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酌情判决。(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实践中,某些征收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征收拆迁进度,早日完成征收拆迁任务,往往会“不走寻常路”,常常会“兵出奇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被拆迁人并非出于自愿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但事后又觉得自己的损失实在太大,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将自己的房子交出来让当地拆迁,这时,当地可以依据签订的补偿协议强制拆迁吗?当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拆迁本是一场利益博弈,拆迁方作为与被拆迁人有利益矛盾的一方,其制定的补偿安置政策很容易偏离公平公正性。仅仅是签订了补偿协议,当地是不能强拆房屋,还必须由被拆迁人自己将房屋交出才可以。因此,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所签补偿协议有问题,就不要主动交出房屋,只要房屋还没有被拆除,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房屋不被拆除,还有挽回的余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一、拆迁补偿费用通常有以下3种: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或叫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二元土地管理模式,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对于国有土地所有权来讲,少了很多权能,即同地不同权,其中最为明显的区别就是国有土地可以上市交易,而集体土地不能上市交易,而且规定,除了乡村自己建设自己使用的房屋,其他国家建设都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这就导致集体土地不能直接出让给建设方,而只能先由当地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再由当地出让给建设方,由此导致集体土地根本无法上市交易,也就没有市场价值,也就不可能像国有土地那么值钱。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没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值钱。比如,周边出售楼盘的市场价值在一万左右,那旁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是按照地上物的重置价每平米几百元最多一千多元计算价值,再加上征收宅基地的补偿,也就是每亩几万元,多的地方也就十几万元,导致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补偿非常低。这当然会引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人的反对,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非常严重和普遍。那么很多被拆迁人不禁要问,对宅基地房屋拆迁到底应该怎么补偿才合理合法呢?对宅基地房屋应该怎么补偿安置?对宅基地房屋的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总体的原则底线是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不下降,不能因拆迁降低被拆迁人原来的生产生活水平,具体来讲,分为一下几种情况:1、对于一般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包括对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地上房屋以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等。对宅基地的补偿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参照...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7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