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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随着城乡规划的不断的推进,国家也在不断的征收农村的土地,征收土地就会涉及到土地的赔偿问题,但是因为各地的政府都有自己的规划,每个地区的土地征收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都会出现偏差。有的朋友们甚至土地被征收之后,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贴。很多人因为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稀里糊涂的被征收了土地,或者少拿了征收补贴,今天就和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条例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新征地拆迁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有明确的法规做出了规定,当你的房屋被市、县级的政府征收之后,做为被征收人你应该收到这些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和县级的政府还应该要制定相关的补助还有奖励的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与一定的补助费还有奖励费。如果你符合你们当地的住房保障条件的条款,那还应该优先给你安排房屋,保障你的房屋住宿。另外我们前面提到的房屋价值的赔偿,具体的价值是不能低于决定公告确定的那天,你们当地类似这样的房子的市场价值。你房屋的价值,需要经过有资质证明的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的办法评估之后,再行确定,不是随随便便就定下一个价格的。关于具体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商议制定,在制定过程中,会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你对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所评估的价格有异议,你可以提出复核评估的要求,如果你依然还是觉...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征迁中,务必确保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会下降。这是征迁中,必须保障被拆迁人的三个基本要求之一。这是征地的时候,当地政府必须要主动满足最基本的要求。在土地管理法当中有明文规定:按照法定法规支付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用,若是不能够让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能够增加安置补助费用。国务院按照社会、经济开展水平,在特殊的情况下,能够提升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也有明文指出,要完善征地补偿的办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采用切实措施,促进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征地所下降。同时《决定》当中也提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用不足以让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该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用。若是补偿费用综合达到法定上限目前不能够让被征地农民保持着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当地政府就能够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相应的补贴。由此,国家级法律要求,征地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相应的征收补偿,并且需要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征地所下降。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出现了因征地而形成生活水平直线下降的情况,是国家以及法律都不允许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征地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青苗及地上物补偿。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安置农业人口书进行补偿,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等于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注意:每公顷(十五亩)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以上两项补偿由征收方支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开大会决定如何分配。如果被征地人放弃统一安置可以要求村委会直接支付安置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补偿一般由评估确定。该部分补偿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房屋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价值补偿不能低于征收时周边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也就是你的房屋在市场出卖的价格,这个需要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安置房需要达到“拆一还一”,也就是说给予相同大小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地理位置也需要相同,不能你的房屋在市中心,然后在郊区补偿你一个大小相同的房屋,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所不同,在征地过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地上物一并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实践中,...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拆迁,对于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就算我们自己没有经历过拆迁,也见过身边不少朋友与拆迁“斗智斗勇”。依照正常的拆迁程序其实是不会有太大纠纷的,先公示许可证,再就拆迁赔偿和人员安置问题与被拆迁方洽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拆迁赔偿协议,等拆迁赔偿款到手、人员物资全部撤离后,最终才是拆迁方拆除被占地。但是,很明显的并非所有的拆迁都能够按照规定来,因此拆迁纠纷不胜枚举。在以下5种情况下,被拆迁方阻止拆迁的行为是合法的,大家注意看一看。1、拆迁方没有用地许可:土地本质上不是私有资源,因此征地是要得到法律权限许可的;在开始征地工作之前,拆迁方首先就要拿到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征地文件,拿到用地许可,否则征地从一开始就不合法了。2、拆迁方没有公示征地方案:在拆迁方案中,应该包含被征地的范围、拆迁的时间、赔偿的标准及方式等;并且要有相关部门的盖章。如果拆迁方没有公示证件,那么该拆迁行为有可能就是不合法的强拆强占,被拆迁方可以阻止拆迁。3、人员未合理安置:在征地拆迁时,拆迁方需要解决被征地群众的住行问题,修建统一的安置方或者补贴住房款等方式。当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没有落实之前,拆迁方不得开始拆迁。4、赔偿款未到位;现在征地拆迁与原来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现在可以在得到拆迁款以后再搬离、拆迁方再开始动作。有效防止了双方签订拆迁赔偿协议后人员搬离,拆迁方开始拆迁,但过了很久拆迁款仍不下发,导致被拆迁方生活困难的问...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一、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具体受哪些因素影响?土地使用年限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土地的类型。这主要是为了体现土地的效用价值,同时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土地的保护。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70年,除了开发时间,购房人的实际使用权年限不到70年。有些土地经过了几次转让,使用年限会更短。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农村的自建房一般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上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房屋,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产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方转让,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一、农村房产有什么特点?农村的房产是指个人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用于自住的房屋。要了解我国农村房产的产权性质,首先要了解宅基地的性质。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是二元制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其中,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因所有权的不同而分为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则属于集体所有。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建设用地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建设用地上建设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40、50、70年不等。农村的房产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宅基地的有所权属于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即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或者是缴纳很少的费用;(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即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成员,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则上只能是有宅基地使用权人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供其居住和使用,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我们知道,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集体,在特殊情况下政府是可以将土地收回的。那么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是什么?有哪些程序?一、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此外,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此进行了细化,“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条文主要说明了收回土地的前提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所谓“适当补偿”应当是公平合理的补偿,即按照被收回土地的性质、用途、区位等,以作出收地决定之日的市场评...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行政诉讼是被拆迁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重要维权手段,依法启动法律程序,是有效维权的最佳选择。2018年2月8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对行政诉讼的诸多程序作出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对受案范围的调整。对于被拆迁户而言,弄清因拆迁造成的诸多纠纷是否在受案范围内是其诉讼维权的第一步,结合18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解”对拆迁维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介绍如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征地拆迁相关的可诉情形包括:(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可诉。解析: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可能采取“合法的”强制措施,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针对这些行政强制措施,被拆迁户并不是只能逆来顺受。1、拆迁中,对行政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起诉维权。2、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行政机关自己在拆迁中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如果你遇到了行政强拆,可起诉维权。(二)征收、征用决定及补偿决定——可诉。解析:房屋、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定程序作出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后要依法公告,被拆迁户对决定内容不服的可起诉维权。(三)行政机关不履行、不按约定履行、违法变更征收补偿协议——可诉。解析: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最后双方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成协议,对此有两点需要注意。1、现实中,拆迁方往往直接拿出低补偿、不合理的协议,并采用各种手段逼签。...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6
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总而言之,先协商,协商不成找政府,政府处理结果不满意,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5
大家都知道,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所居住使用多年的房屋并没有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时一旦房屋遭遇拆迁,这些无证房是否属于违建,又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就成为了对广大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影响最为重大的问题。一、什么是违建?我们通常所说的违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违建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这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存在着监管的缺失。不能认为所有的违建都是建造者一方的责任、过错,这是与客观事实严重背离的。二、无证房是否都是违建?在一般人看来,违建有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就是没有房产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是否所有没证的房屋都是违建呢?认定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实践中,征收方多依据《城乡规划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认定无证、缺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复杂,尤其是棚户区、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未依法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这其中很多房屋在不违反规划的情况下,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后补办证件,也是能够成为合法房屋的。根据行政法领域的“最...
更新时间: 2018 - 1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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