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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以上就是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屋征收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8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分配方法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以上就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分配方法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7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以上就是征地补偿标准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7
近年来,因为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很多地区都面临着拆迁。那么,如果真遇到了,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呢?首先你要明白,补偿给被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大致有四类,不同情形的所有权人,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一样,采取的维权措施也不同。各种房屋所有权人,怎么做才能让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变成符合拆迁补偿的合法建筑。第一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并且自己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你,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是你们村的农民。支招:如果你是这种情况,那么恭喜你了,你完全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即使你在没有办理任何申请或做相应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翻盖过自家的房子,你也能获得赔偿,你只要把相应的手续补全,静待拆迁就行了。第二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但自己已经转成非农户,甚至户口已经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你,但是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已经不是你们村的农民了,而是市里的城镇户口了。支招: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你在迁户口后盖好了房子还是准备盖房子,正常的申请建房手续是行不通了,你的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合法的。这时候你要做的是,回到村里找村干部协商,让村委会出具同意你盖房的书面凭证,去找村长签字、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章,最好还要去乡里、县里各种部门各种盖章,总之对你都...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7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公式是什么?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3、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以上就是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6
国家征收征用的脚步与经济发展的速度仅仅跟随,征收相应的土地或者其他附着物不可避免的会影响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以及收入来源,所以国家没进行一项征收就要给与相应的补偿,这是对被征收人的一个交代,同时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企业拆迁补偿款项都是哪些?  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以上就是企业拆迁补偿款项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6
作为企业,在拆迁中所遇到的问题比普通住宅要复杂得多,所以在拆迁开始前期,如果对一些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前布局、未雨绸缪,可以让我们在拆迁的过程中更好地做到临危不惧、游刃有余。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拆迁前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  一、 了解拆迁项目的背景  主要包括拆迁项目的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拆迁?拆迁的主体是谁,项目的规划内容是什么?拆迁的期限,拆迁的规模、是否和公共利益相关联?拆迁的补偿总额是多少?  二、 吃透各项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  虽然拆迁方所制定的各项补偿政策的标准都普遍偏低,在我们确定补偿要求的时候仅有参考价值,但是还是要对具体的政策进行细细的研读,因为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能质疑其中政策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  三、 整理企业资产,准备企业财产清单、材料清单  企业拆迁,尤其是大型企业拆迁,一定要在拆迁开始之前对自己的资产做到心中有数,不能指望评估公司帮我们解决企业到底有多少财产的问题,因为我们都清楚,评估公司是拆迁方指定和委托的,评估价格有很大的随意性。  以上就是拆迁前企业应做好的准备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拆迁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6
我们对于拆迁都有所耳闻,但是对于司法强拆估计很多朋友并不是很了解。所谓司法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司法强制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 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司法强制拆迁补偿方式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2
面对强拆,最错误的决定就是以暴制暴,一时冲动,赔了夫人又折兵。理智者,应选择拍照录像取证,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强制拆迁补偿的程序有哪些?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以上就是强制拆迁补偿的程序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您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2
房屋拆迁事关被拆迁人的重大利益,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之间就会有矛盾,甚至产生强制拆迁,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房屋被强制拆迁应如何维权?  1、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诉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复议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以上就是房屋被强制拆迁的维权方法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屋拆迁维权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更新时间: 2018 - 11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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