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WE'LL MAKE EVERY EFFORT TO SOLVE YOUR PROBLEMS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11室 
电话: 400-150-9288
010-86393036
邮箱: 15810784790@163.com

欢迎关注万典律师官方

微信公众平台

  • 2019 . 05 . 31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制定出台《方案》一是“三改一拆”行动的纵深推进。妥善解决农房权利归属问题,亟需明确农房确权政策。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别归口国土、住建两个部门负责,存在进度不同步、政策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特别是农房确权政策不明确,登记发证率较低,违建超建现象非常突出,需要出台农房确权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推进农房登记发证。三是农村各项改革...
  • 2019 . 05 . 3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洞头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6日温州市洞头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精神及《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4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
  • 2019 . 05 . 3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洞头区国有土地上危旧住宅房屋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7日洞头区国有土地上危旧住宅房屋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省住建厅、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指导意见》(浙建保〔2015〕107号)及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快全区危旧住宅...
  • 2019 . 05 . 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规定,我市决定调整个别地类征地补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征收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的征地补偿标准参照耕地执行;保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补贴亦作相应调整(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土地征收方案未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的,按...
  • 2019 . 05 . 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的规定,现就我市征收耕地以外农用地参保人数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征收耕地以外农用地参保人数标准为1人/亩。市财政按照3万元/亩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其中2万元/亩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出资部分,其余1万元/亩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中市财政出资部分,在基金中统筹使用。二、安置农业人口所涉及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数据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上一年度的土地详查变更数据为准...
  • 2019 . 05 . 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城中村改造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补充规定》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乐清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7日乐清市城中村改造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乐清市城中村改造、一般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城市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暂行办法》(乐政发〔2013〕10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正乐政...
  • 2019 . 05 . 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实施程序规定》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乐清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1日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实施程序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工作,缩短征地拆迁实施时间,保护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全市征收...
  • 2019 . 05 . 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实施细则》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乐清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7日乐清市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活动。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
  • 2019 . 05 . 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30日乐清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层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考核、...
  • 2019 . 05 . 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乐清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27日乐清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市从事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循依法、依规、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或者其他方式交易的,应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乡镇...
6808页次112/681首页<...  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