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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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 第三章补偿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释义】 本条是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及独立开展评估活动的规定。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关系着征收补偿、也关系着征收活动的开展,是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关注的一个问题。评估机构的选定,既要科学,又要合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首先由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