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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5 . 31
    朱店村被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根据 沪奉规土(核)2018-054号批文,国家拟征收你村 12.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一、位置:沿钱公路东侧,上塑路北侧二、用途:工业用地三、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按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附着物补偿按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执行;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
  • 2019 . 05 . 31
    钟家村被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根据沪奉规土(核)2018-054号批文,国家拟征收你村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一、位置:沿钱公路东侧,上塑路北侧二、用途:工业用地三、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执行;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
  • 2019 . 05 . 30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日温州市瓯海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温政令第126号)、《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温政办〔2013〕19...
  • 2019 . 05 . 30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瓯海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8日瓯海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快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拓宽房屋被征收人的融资渠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房办理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3〕4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瓯海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设项目,借款人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调换协议,下同...
  • 2019 . 05 . 30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瓯海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9月30日起施行。为规范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贷款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房办理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3〕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
  • 2019 . 05 . 30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鼓励、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实施市场化安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关于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瓯海区房屋征收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一、市场化安置(一)市场化安置是指在瓯海区范围内征收住宅,被征收人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以获取的货币补偿款在温州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房屋实施安置的,可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购房补助。二、货币补偿金额(二)被征收人按政策以“合法面积”安置的,被征收住宅的货...
  • 2019 . 05 . 30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瓯海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2013年3月11日瓯海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实施细则为解决市区老住宅楼平顶屋面渗漏和隔热差的问题,合理利用坡顶空间,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建筑立面和屋顶的规范化,美化城市空间,巩固城市拆违成果,根据《温州市区老住宅楼平改坡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将平改坡工作纳入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实施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程”(以下简称平改...
  • 2019 . 05 . 30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26日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住宅房屋(以下简称农房)改造建设管理,合理节约用地,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
  • 2019 . 05 . 30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临时周转房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温州市瓯海区临时周转房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顺利推进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临时周转房建设进度,多形式、多渠道满足城中村改造群众的临时过渡安置需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01号)等法规文件,根据市、区领导的批示精神,并结...
  • 2019 . 05 . 30
    瓯海区临时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加强、细化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临时用地遵循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依法合理补偿、严格土地复垦的原则,可利用非耕地的,不占用耕地;可利用劣质耕地的,不占用优质耕地。二、申请主体及范围(一)申请主体指经发改审批、核准、备案的工程项目的主体单位。(二)范围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经依法审批,使用的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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