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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手里未留存所签拆迁补偿协议:征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都需要留存。但在征迁案件实践来看,很多情况下,拆迁方会以需要领导审批或者需要经过行政审查为由,将被征迁方签字摁手印后的协议拿走。此时,被拆迁方的利益就开始处于危险之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不按协议内容履行、擅自变更协议内容、协议履行不完全的情况。如果被征迁人想进行法律维权,提供权利、义务载体成为必备要件,而很多被拆迁人由于没有留存所签订的协议而使维权陷入被动。因此,被拆迁人一定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7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与非法定主体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论是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还是国有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都需要被拆迁方与法定拆迁主体签订,即应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目的是为了保障将来协议的有效履行,同时减少被征迁方的法律风险。除此之外,被拆迁人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协议均属违法。有些地方被拆迁人会与开发商、村委会、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这些都存在法律风险,在签订协议时,大家一定要重点审查。(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7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未约定违约责任:对所有被拆迁户来说,拆迁补偿协议越具体、越详细,对其越有利,尤其是违约责任的约定。由于征迁补偿协议双方地位很难对等,为了达到让拆迁方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出现违约时候能够给被征迁方合理补偿的目的,补偿协议当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但实践操作中我们发现,征迁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般都是拆迁方提供的格式协议,且协议内容非常笼统,违约责任条款事前约定的更是少之又少。 很多被拆迁人很少对合同内容提出异议:一方面,单方认为所签协议的另一方是政府,应该没什么问题;另一方面,想很多人都已经按照这个协议签订了,大家都没提出异议,我也没必要提;还有一方面,就是拆迁方一般不允许老百姓修改协议内容,老百姓也怕得罪拆迁方,怕自己麻烦。殊不知,此时如果怕麻烦后续可能更麻烦。(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7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安置房五证不全: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先安置后搬迁,也就是说对被拆迁人的安置需要是现房安置,如果不是现房,则拆迁方违法,被拆迁人有权利拒绝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现实拆迁中,很多地方很难达到现房拆迁。即使如此,我国对项目建设方面有严格的法律程序限定。比如,一个房屋建设项目必须经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征收、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审批。在拆迁方无法提供现房安置时,被拆迁方应主动考察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包括建设方的资金状况等,尽量减少后续法律风险。(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7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未签满意协议就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方总是趁机向被拆迁方索要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很多被拆迁人早早将其提交了上去,问其原因只是拆迁方总是逼其索要,此种理由也是让人哭笑不得。在此,律师郑重提示,如果你还没有签订满意的补偿安置协议,千万不要将房屋的权属证明上交,一旦拆迁补偿无法谈拢,或者出现其他纠纷需要法律维权时,就会为法律维权设置巨大障碍,甚至无法在法院立案,因为无法提供与之有关的利害关系证明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7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擅自改变安置地块规划:安置房地段没有五证或五证不齐全,除了没有及时办理或者客观上不具备条件等因素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安置地段根本就是幌子,是拆迁方为了达到快速拆迁而编造的谎言,等到拆迁户已全部签协议并搬离的情况下,拆迁方极有可能将规划改变,将拆迁户安置到其他地方,此时由于拆迁户都已经分散居住,难以形成统一有效的力量,即使心中不满,也难统一维权,索性就接受拆迁方其他安置条件。(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7
首先,补偿标准的模糊,使得企业拆迁补偿没有明确的数额界定。重点说企业的经营场地,多数是通过租赁,也有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入较大的成本。其中,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有规定。而对于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企业拆迁补偿很难有个补偿的标准,大多数情况下拆迁方则会依据当地出台的一些政策来谈判,这种情况下,企业即使认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不合理,但是因为自己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支持,往往很难达到一致意见。其次,无形影响的补偿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难于计算。通常来说,拆迁方给予的补偿都是基于有形资产而言,例如土地、房屋、设备等,而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多半都是靠争取的,对于无形影响的补偿就更是提也不会提了。然而对于企业来说,搬迁后重新选址重建或者因地理位置的差异要重新形成市场规模、宣传效果的投入,人力资源流失以及新招聘员工的培训投入等等无形因素的补偿,因为欠缺相应的法律依据而难于计算。此外,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权属的名不正言不顺也阻碍补偿。很多企业尤其是小规模企业...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6
正是因为以上种种现实原因,拆迁方以各种借口给予企业的拆迁补偿往往是非常低的,甚至根本无法达到合理的标准,在这种补偿下,企业多半是要吃大亏的。也有企业面对不合理补偿采取了反抗态度,但是聪明的拆迁方则会另辟蹊径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这时候你会发现,企业的财务、缴税、消防等等方面都会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关照”,一旦被找出问题,那就会惹来更大的麻烦。还有许多被拆迁企业、承租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抱有一种“等”、“耗”、“拖”的态度。他们认为,只要我能拖得住撑得久,动迁组终会因为拆迁进度的压力而接受被拆迁人提出的补偿条件。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想法,尤其是承租企业,在你消极等待的同时,拆迁方和被拆迁人也许已经达成了补偿协议,而一旦补偿款落实之后,你也只能是在拆迁方划定的盘子中去和被拆迁人通过诉讼手段分蛋糕,而如果你和被拆迁人当初签订的承租协议中本就有类似“遇到拆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的条款,那么你可以做的唯一一件事恐怕就只有后悔了。所以,北京律师事务所提醒企业主在拆迁时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在自己不是很懂法律的情况下,应当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准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证明,理清拆迁中的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有最重要的那就是借助拆迁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积极应对随时出现的...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6
1、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因拆迁而发生关系的各方主体。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业拆迁)因为土地、房屋权属关系复杂,其中,集体土地上的私有企业拆迁以及国有改制不彻底的企业拆迁,因原有权属不明,甚至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等各种法律规范之外的情况出现,使得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不清楚,往往在拆迁补偿后更容易发生纠纷。专业律师提示:对于产权归属不明确的企业,在拆迁实施后、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前即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合同约定或者其他法定形式将拆迁各方的权利、补偿款分割等内容予以约定,有效化解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2、准备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其中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关系证明主要有房产证、土地证或者租赁合同、土地转让合同等文件;现有设备清单指企业实际使用的设备价格、规格、使用年限、数量、有无抵押等情况的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审查中,如有事实劳动情形的,尽快补充劳动合同,另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工资单等实际证明企业员工报酬情况的材料整理后列清单。(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6
在拆迁征收领域,被拆迁征收人之违法建筑多为居民为解决居住困难而私自搭建的建筑物,或者农民之间转让宅基地、承包地并在其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形。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但即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不能随便认定是违法建筑。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必须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城管、拆迁征收部门、公安等都不能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房屋是违法建筑。对于农村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具体事实,综合参考房屋的建设时间、对违法建筑认定的主体、进行相应处罚的注意、以及是否过了处罚时效的问题。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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