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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一、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土地的关系:简单来讲,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承包耕地、承包草地、承包林地等都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个大类,除此之外,集体土地还包括农村“四荒地”、农村未利用土地、农村机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学校、卫生院等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二、土地征收时其他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土地的区别:在征地补偿政策中,每种不同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和补偿都会或多或少有差异。下面就简单地来分析下土地征收时其他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土地的区别。1、家庭承包土地的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征收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户”为单位的,不会补偿到具体某个人,而是直接补给拥有土地的某户家庭,这是农村土地承包到户的前提所致。那你可能问了,那具体家庭里面每个人获得多少补偿款怎么划定?这个就要由家庭成员自己商议决定了。在征地程序上,比起其他集体土地会多一个到户确认环节。2、其他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其他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上,宅基地和承包出去的四荒地又要单独拿出来讲。(1)宅基地的征收:宅基地也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征收,原因在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征地补偿时主要包括宅基地补偿、地上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偿,宅基地的补偿归村集体,其他类型的补偿归农户。(2)承包四荒地的征收:承包出去的四荒地的征收一般是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归承包户。(3)未承保的四荒地及其他集体土地的征收:未承保的四荒地...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因城市建设、房地产商品房建设等而需要将城市老旧的建筑物给拆迁掉,此时就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另外,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一、申请到宅基地不建农房,会被收回吗?需注意:1、注意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的时间期限:综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地方相关政策来看,如果在成功申请宅基地后将该块宅基地闲置了2年以及2年以上,那么按照规定,村集体是有权利将这块宅基地收回的。为什么是2年?其实国家也考虑到了农户的经济情况,虽然宅基地不要钱,但是修建自建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2年的时间还是足够筹措资金来建房的。因此只要你家的宅基地子申请到的那日算起,闲置时间没有超过2年,是不用担心会被收回去的,不过为了自家宅基地权益着想,还是尽快将房子盖起来,赶上村里的宅基地确权,拿到不动产权证书。2、注意宅基地是否触碰“一户多宅”红线: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这块宅基地是否属于“一户多宅”的范畴,这两年来,我国对于农村“一户多宅”问题的打击力度特别大,如果刚好你的这块宅基地触碰这一红线,又还没有建房子,那是很可能会被收回的。二、宅基地也具有被收回的风险情况:除了上述分析到的可能被收回的情况之外,下面这些宅基地也具有被收回的风险:1、宅基地违建且拒绝拆除:有的农户在申请到宅基地后并未按照审批下来的要求进行操作,比如私自扩建、加建、改变用途等,且在与之沟通后也拒绝拆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和当地的政府可以联合执法大队将该块宅基地进行拆除并收回。2、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如果是违法违规对村里的宅基地进行买卖,情节特别严重的,是可以就地收回...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宅基地过户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情况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情况二: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因为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您现在所住房屋的房产证是您弟弟的,经全家协商后,您可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持相关材料申请房屋过户,到房管所进行产权登记。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情况三:《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土地承包属于土地交易中的一种类型,在农村地区尤为常见,当双方确认土地转承后,需要签土地承包合同,有的承包方要求将土地的承包年限延至终生,那法律允许吗?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只能在一定年限内进行,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限。所以土地的承包合同是不可以签终生的。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应当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包括水田、旱田、水面、果园、山林等)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3)承包的期限和起止日期。这一条款是从签订合同到终止合同这一段时间所进行的明确约定。(4)承包土地的用途。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的用途或者项目不能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一、土地使用税的基本介绍:1.土地使用是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和单位征收的税,一般是按照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税。2.土地使用税一般只在县级以上的城市征收,在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的则不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另外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商业发达、人口集中、符合标准的工矿区。3.一般公园、民生、科教文卫、公共设施用地、个人非营利性建房和农林牧渔生产基地用地都是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另外郑治国的荒地、滩涂免收十年的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什么?想要知道如何去计算土地使用税,就想要了解清楚我国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另外根据每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标准有一定的弹性,一般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的税额标准,但是减低额度不能超过规定最低标准的百分之三十,而经济发达地区的税额标准可以适当的提高,两种情况都需要报备财政部得到批准后才能够实行。三、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根据以上的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和所使用的实际面积就能计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了。具体公式为:应纳税款=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采晴...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一般征收土地使用税之后,被征收对象要进行登记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土地使用税。是以下面就来了解下土地使用税是怎么登记的。一、提交《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主表2份、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通常提供证件和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二、税务登记窗口负责受理和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若资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则退回纳税人,同时需告知纳税人相关事宜,并要求再次报送。三、资料齐全、填写正确的,在系统中录入《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所以一般土地使用税的登记流程包括受理、审核、录入这几步,但每个地区的具体要求不一样,所以办理之前最好还是先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进行咨询。(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而居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是有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的。1、耕地的承包期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2、草地、林地的承包期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鉴于林地的特殊性,许多地...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而居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是有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对于所有人合法合规取得的土地享有的使用年限。年限的开始时间从取得该地使用权时开始算起。一般对于土地使用年限是针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相关条例有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科教文卫、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旅、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仓储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使用期届满的用地会自动续期,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出让金。其中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是会有变化的,而且每个地区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情况和标准要在当年咨询当地的国土部门。(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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