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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一、法律术语“风险代理”之先打官司后付费民众提出的先打官司后付费就是法律层面的风险代理,所谓的风险代理是指在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若败诉或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回报;若执行到位,被代理人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因为这种方式对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二、风险代理的“风险”在哪里听了对“风险代理”的解释,民众心里可能会犯嘀咕不就是怕打不赢官司拿不到钱吗?如果您仅仅这样想,就简单了。“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正如您想的律师打不赢官司拿不到钱,但您忽略了打赢也可能拿不到钱的风险;二是“风险代理”对被征收人也有风险,如果律师一分钱都没有拿您的对于最后的结果您也不能说什么,毕竟您什么都没有付出,如果最后您的补偿额并没有提高,律师费相当于您可能损失的补偿额可能微不足道,如果您对该解释仍然不能够心悦诚服,请接着往下看。三、民告官“风险代理”是违法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案件不可适用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商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因为征收方是政府,告政府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5
什么是村委会?《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它并不是一级政府机关,而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享有行政部门的公权力。 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根据本条规定可知,村委会主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负责调解村内矛盾和纠纷,协助维护村部治安,同时可以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自己的建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根据本条可知,村委会协助基层政府工作,基层政府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但不得干涉依法属于村民自治的事务。村委会可以征收本村村民的土地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5
(一)申请信息公开保护知情权期限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知情权。职权机关在征收时应当公开关于征收决定、征收批文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对于不主动公开文件,被征收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同时,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可知,行政部门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予以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若不能当场答复则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若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当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职能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应当公开却不予公开或逾期公开的行为,应追究职能机关的相关责任。(二)行使参与权期限法律赋予被征收人充分的参与权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其中集体土地征地报批后的听证程序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异议均是被征收人行使参与权的重要体现。在集体土地征地报批后,村委会、村民以及其他权利人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相关异议的,可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日内向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若对复核结果存在异议,则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行政复议救济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可知,被征收人自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可以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5
国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下面介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章更详细的确定了国家所有权的范围:城市市区范围的土地;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制定法律时,未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国有土地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线路用地、国有电力、通讯设施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等原因,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1、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3、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5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谓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具体而言:(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在存在几个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下,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一问题还是比较专业的,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被征收人来说,可能准确理解上述法律规定的含义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大家如果有需要,还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好。(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5
1、国务院、省政府:扮演批准征收土地的角色。很多农民朋友都会来咨询我们,究竟征收土地的决定是哪一级政府批准决定的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由此可知,有权作出土地征收决定的主体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当然具体是二者中的哪一个,需要根据土地的面积、分类来进行判断。而且在政府征地拆迁时,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那么地方政府的征收行为就是违法的。2、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扮演发布征收公告以及实施征收的角色。在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张贴于市之后,农民朋友的第一反应是想知道自己家究竟能得到多少补偿。很少有人去了解发布征收公告的主体、实施征收的主体是谁,征收主体是否合法?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决定后,有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市、县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政府做一些实质性的工作。我们要明确的是乡镇政府只能是作一些协助...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4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规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此次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包括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住宅规范》”),全文约3.1万字。《住宅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那么在遇拆迁时将如何计算补偿?可根据以下规定来判定:《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该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必须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人的居住问题,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必须是要拆一还一的原则。虽然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公摊面积是否补偿与应...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4
执法人员向拆迁户送达法律文书,拆迁户签收,这个过程在法律上叫做“送达”。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主要涉及到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当中是没有关于送达这方面的规定。送达首先是要送达给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送给和你同住的成年家属。如果是企业可以送达给法定代表人,如果签收了就证明文书已经送达给你了,签字之日即送达之日。如果拒收怎么办呢?法律中也有规定,如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不签收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基层组织(村委会、街道办等)或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写明事由和日期,把文书留在你的住处,这也视为送达。执法人员送达法律文书,拆迁户不开门,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的方式,把送达的过程记录下来,这也视为送达,相当于送达给本人。这时法律文书就对你产生了法律效力。所以大家不要认为不签收法律文书就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效力。如果遇到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比如遇到拆迁,被拆迁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到。这时候可以公告送达,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律师提醒,收到执法人员送达的法律文书,首先要看清楚,要明确文书上的内容,如收到的文书拆迁户看不懂,请尽快咨询律师,要清楚签署这份文书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后果。签署文书时一定要把日期写明确,日期往往是一个期间或诉讼时效,如果日期不记清楚,会导致诉讼时效在计算时出现...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4
一、被征收方享有获取补偿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需要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的补偿。被征收方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即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如果被征收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则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值。同时,若由于征收房屋导致被征收方搬迁的,征收方应当向被征收方支付相应的搬迁费;如果被征收方选择产权调换,但是在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前,征收方应当向被征收方提供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由上述可知,法律捍卫被征收方获取补偿的权利,大家在自己的房屋被征收时一定要积极行使此项权利。二、被征收方享有听证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知,若由于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多数被征收方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方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征收方案。由此可见,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对于大家的补偿数额的多少尤为重要,因此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积极行使听证的权利。通过召开听证会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三、被征收方享有知情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保障了被征收方对于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4
对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中明确指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其次按照《城乡规划法》,对于违法建设,除责令拆除外,执法部门还可以“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征地拆迁中,违法占、用地的现象并不少见,据相关人员了解的情况,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非法批地案占80%,而80%的违法用地主体是地方政府。对于违法占地强行占地情况,在相关部门下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中规定了对涉嫌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发现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等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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