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5318-6190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411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3:00-22:00
万典讲堂
一、国有土地。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享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律师提示大家,上述(五)并不是说此种情况下集体土地直接转为国有土地,而是指国家此时可以依法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问题,通常是征收或者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因素的影响,所以对于补偿标准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需要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标准,但补偿的一个大原则是“不得低于现有生活水平”。二、集体土地。实践中,跟农民最常见的集体土地主要指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民个人享有的只是这些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用地,通常会涉及将其征收为国有土地,此时需要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否则,未经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私自将其用于非农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征收集体土地时,要按照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9
得知自己土地性质的方式有很多,除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判断外,还可以通过一些更加明确或者权威的方法确定自家土地性质。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判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往往是打开征收信息大门的第一步,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土地所有权的信息,明确土地性质。二、依据手中持有的土地证判断。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目前我国核发三种土地证:对集体土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对用于非农建设的集体土地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对国有土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土地证持有人可以看一下自己手中持有的土地证,上面有记载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农民集体所有。三、查询土地档案。《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据此,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查询土地档案判断土地性质。(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9
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原地回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利选择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且和被拆迁人结清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的差价。如果因为老城改造拆迁个人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在改建地区进行产权调换,当地政府应当提供该地区或者就近的安置房,所以老城改造的,拆迁方就应当提供在该地区或者就近的安置房。老城改造一般又包括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这三种情况,每一位被拆迁人在收到征收决定后,首先自己要弄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如果属于上述三种的,就完全可以要求在原地回迁。农村拆迁也可以原地回迁:现在我国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分为三种:货币补偿、安置房、批宅基地重建,批宅基地重建,就属于原地回迁,原地回迁一般是指在原地址或就近的位置给被拆迁人新建房屋,一般农村征收面积都是整个村或者更大范围,原地回迁很不现实,例如修路、水库等设施,也有一些村落,有很多空闲宅基地,就应该优先安排宅基地安置。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农村房屋拆迁时,拆迁方必须提供“货币补偿、安置房、批宅基地重建”三种方式,具体的安置方式,需要拆迁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被拆迁人并没有选择权利。在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是有选择权利,如果拆迁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就属于违法行为,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维权。(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一、宅基地证件丢失怎么办?如果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证件丢了,需要拿着跟宅基地相关的权属材料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合格的可进行补办手续。二、继承父亲的宅基地需要做什么?通过继承上一辈房屋所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合法有效,应当有司法机构进行调查取证。三、宅基地转让需要做什么?为了确保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有效,预防因转让产生的纠纷,为了对双方公平,应当对转让进行现场见证,见证单位可自己选择,产生的费用,需要两方协商确定,不进行见证的,携带相关证件,双方到国土部门进行转让手续办理。四、宅基地权利人去世,需要做什么?原权利人和现权利人如果是夫妻关系的,经过公证其他利害人放弃继承的,妻子可以继承房屋并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提交土地相关证件,身份证件,死亡证明等材料。如果夫妻都已经过世,由其中一位子女继承的,经过公证其他利害人放弃继承的,由其子女继承房产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五、证件上信息错误怎么办?如何证件上的信息和身份证、户口簿的信息不一致,需要到村委会、当地公安局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然后变更信息。六、一户多宅,多余的转让怎么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根据规定转让给其他村民,转让人转让后不能申请宅基地,接受方在本村没有宅基地的,接受了宅基地以后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需要提供宅基地的相关证件,双方身份证件,村集体的转让说明材料。七、已有宅基地还能不能...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可能很多人不清楚,征地拆迁有的是商业征用(房地产商)和政府征用。一、政府征地拆迁:一般指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根据规定程序把私有财产(房屋不动产等)列为国有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个人的房屋,应该对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政府征用大多都是公共利益需求。二、商业征地拆迁:商业征地拆迁指的是,开发商为一般的民事主体,基于纯商业开发性质,处于营利目的,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人把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给予补偿,把房屋拆除,在该区域进行房地产开发。三、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政府征地拆迁主要是通过行政权力和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属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地方政府征地拆迁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对于补偿也是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征用大多是公益性目的,所以拆迁都是具有强制性。商业征地拆迁基于拆迁方和被拆迁人之间平等、公平为原则,不可强行,拆迁房屋应该给被拆迁人足额的拆迁补偿,并不是“补偿”,就算拆迁方提供丰厚补偿,被拆迁人如果不同意拆迁,拆迁工作也不能进行。在实施拆迁范围上,商业开发基本是一户或者几十户,而政府拆迁范围更广,一般是一个村或者更大区域的拆迁。四、为什么拆迁补偿差距大?因为两者拆迁形式不同,所以就造成同一地区拆迁补偿差距很大,如果是政府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就要根据法律规定,并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规定补偿是多少,基本就是多少,被拆迁人...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一、营业许可:每一个企业都应重视自己企业的营业许可信息,必须了解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是在拆迁范围内,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的面积是否一致,现实中很多企业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都是分开的,这都是可能导致拆迁补偿低的因素。二、土地性质:了解企业用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性质不同,补偿差异较大,不同性质的土地法律规定不同。三、房屋性质:我国用房性质类型非常多,有住宅和非住宅,有自有产权和租用产权,从用地上区分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从建设规划上分有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从合法性又分为合法和违建房,所以企业必须了解自己使用房屋的性质,对于租赁的房子首先要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方面的条款规定。四、做好统计:每个企业必须提前做好统计,主要是对损失有一个统计,例如:停产停业损失、员工补偿、搬迁以及设备费用等。五、了解拆迁信息:不管是农村拆迁还是城市还是企业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都搞不清拆迁项目信息,比较多见的是不知道拆迁主体是谁,到底规划是用于什么目的,只有详细知道了这些情况,才能更好的给出解决对策。六、最后被拆迁人需要聘用拆迁律师,因为拆迁补偿的维权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又非常庞大的工程,需要律师进行取证、诉讼、洽商等,如果不懂法的人是没法操作,补偿高低,在律师环节很关键。(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一、什么样的房屋才是违建呢?一般是指的没有获得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没有取得建设许可证,就擅自建设,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都没有补偿。二、什么样的房屋算是无证房屋呢?一般指的是没有在有关部门登记的房屋,这么看来,去登记一下不就可以吗?怎么还能造成无证房屋的出现呢?首先要知道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早在2008年之前,特别是农村地区,就没有对房屋进行统一的审批手续,很多都是只要跟大队沟通直接房子就搭建起来。三、怎么判定无证房屋是不是违建?我们来看一下《土地管理法》,是在1987年开始实施的,在实施之前修建的房屋,如果房屋拆迁,拆迁方给你说这是违建,没有补偿,那么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他就是不想给你钱。继续看《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是在2008年,并且还进一步的规定了农村房屋的建设必须有规划许可证才可以,也就是我们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或建设用地的批准,那么我们建造起来的房屋就不是违建。农村中还有一些只有部门审批手续的:其实在农村很多人的房屋手续并不齐全,大部分人手里只有宅基地的证件,如果碰到拆迁,自己房屋的证件不完善,都可以临时补救。一些因为政府总体规划导致证件不齐全: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招商,直接影响最多的就是一些工厂厂房,如果不需要拆迁,那么一切照旧,如果涉及拆迁,很多厂房都是手续不全,甚至一些企业没有手续,这种情况政府不能随便就认定为违...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一、从评估机构上分析: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直接影响你拿到的多少,如果评估机构是拆迁方指定的一个或者几个,那么操作空间很大,评估结果很难保证公平,很多地方政府知道民众不懂拆迁程序或不经被拆迁人同意就私定评估机构,也给被拆迁人提供了1家或者几家,让被拆迁人感觉可以选择一家靠谱的,实际不管你选择哪家,都是他们马前卒。根据我们案例数据分析显示,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大多都是低于市场价格,很多人会问,我们不是有权利可以对不满意的评估结果申请复核吗,是的,没有错,每一位被拆迁人都有权利对不满意的评估结果申请复核、专家鉴定,我们暂且不说涉及到的费用程序等问题,谁又能保证复核、所谓的评估专家不是他们的马前卒呢?二、从周边房地产价格分析:规定中指出被拆迁房屋应当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这里特别注意的是“类似”,就是自己的房屋要跟周边房地产房屋类似,才可以,拆迁律师认为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户型等因素都是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如果开放商的房屋是独门独户有可能按照别墅类型出售,就算规划用作普通住宅,价格也是高于高层单元小区,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都是独门独户一般都以高层小区作为类似房地产评估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一、土地退出的方式:现在土地退出有两种方式,“永久和长期退出”承包权,永久退出承包权是指的自己自愿的放弃土地,把土地的使用权交还给集体,并且会一次性的获得补偿,也就意味永久性的失去这片土地,也有人不愿意永久失去土地,会选择长期退出,把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交给集体,然后获得相应年限的补偿。二、土地退出是强制的吗?土地退出是自愿行为,不可以强制,并且保障实施退出有偿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和宅基地退出补贴多少钱?以某个地区为例,如果选择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的一亩一年补贴大概1000元,选择长期退出的大概每年每亩800元左右,因为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所以补偿价格有所不同,以上只是根据一个地区举例,不代表全部,宅基地的退出补偿方式也分为两种,“一次性补偿和分期补偿”,前者是一次性领取补偿,后者是分期补偿,每月领取,具体的补偿价格也是因地而异。(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一、怎样才算是集体成员?在遇到拆迁我们考虑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配补偿款的时候,应该先想到外嫁女是不是本集体的成员,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怎样才算是集体成员呢,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但在《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提到对集体成员认定的基本原则是要按照法律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由此可以看确定一个人是否是集体成员,要从是否在本集体所在领域生活生产并且登记常住人口,如果满足了这三点,就可以认定为是本集体成员。对于已经外嫁的,在拟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时,当事人以及家属仍在原村生活、生产,户口没有迁出的,都享有征地拆迁补偿。二、外嫁女分为几种情况呢?外嫁女在农村所嫁地也是农村,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如果外嫁女没有迁出户口,并且在原地有承包地的,男方所在地的集体也没有给外嫁女分配土地或者补偿费的,就应该认定外嫁女仍然是原集体的成员,遇到征地拆迁就享有补偿的权利。外嫁女嫁入城市中,一般而言对于户口没有迁入男方家,就应该视为外嫁女为原集体成员,如果户口已经迁入男方家的,就不再是集体成员,也就没有了补偿资格。对于一些已经离婚、丧偶等情况,外嫁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户口又迁回原地生活的,并且在其他地方没有任何权益的,就该视为集体成员,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就和本村集体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目前对于集体成员的权利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我们看土地承包法中规定,集体内成员有权利承包本集体发包...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8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