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5318-6190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411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3:00-22:00
万典讲堂
一、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签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二、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大部分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三、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四、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例如,某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是:“判令被告张某归还借款1000元及延期给付的利息。六、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所有的材料,均应当统一使用A4(210×297mm)规格的纸张。(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作者:林小叶)打官司的所有流程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请律师帮助进行:一、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先确定一个问题,您是原告么?如果您是原告,再确定一个问题,您的被告是谁?被告的背景存在两种情况,个人与公司。如果被告属于个人,您需要清楚了解TA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果您调查不出这些基本情况怎么办呢?不用怕,您需要做的就是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TA的户籍证明。当您走到这一步的时候,我需要强调一点,您不能单枪匹马自己去派出所,因为派出所是不针对个人的,您只能通过聘请律师让您的律师去调取。如果被告属于公司、企业或者是私人个体户,那么您就需要详细了解该单位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名称、负责人、法人、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需要您去到工商局调取该单位详细的基本注册信息。二、该写诉状了:上一步做完之后,被告的基本情况您应该已经清楚掌握了。下边您就要开始着手写民事诉讼状,这一步是相当重要的。首先起诉状格式一定要正确。因为这个格式将影响到法院是否立案。其次,被告一定要填写正确。不要遗漏其他被告,因为这将影响到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执行能力问题。再次,诉讼的请求和理由一定要得当。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该案件的胜与败。最后,您必须还要有一定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支持您这个诉状的理由。三、诉状打印份数也有讲究:诉状的打印份数也是有要求的。您要根据被告的人数来确定打印份数。举个例子...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谁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由此可知,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二、法律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有何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按照法律规定,评估公司应由拆迁户来协商确定,但评估费由拆迁方承担。(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3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3
一、养殖场可以建筑在哪种土地上?首先,基本农田肯定是不被允许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其次,建设用地是可以进行养殖场建筑的。二、非基本农田也不可以建筑养殖场吗?《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以得出非基本农田是可以进行养殖场建筑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将养在非基本农田上是可以的,在满足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并不是违建建筑,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3
根据《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可知如果涉事土地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6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同时,法律也赋予了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具体可见下列规定:《征收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2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征收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可见,法律法规赋予了被征收人一系列程序救济权利。而如果被征收人不能获悉房屋估报告,无疑等于剥夺了被征收人的程序救济权,进而使得补偿决定本身失去合法性基础。(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3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强拆的维权期限是自知道违法强拆之日起6个月。在2018年2月8日之前,如果未告知诉权的情况下,被征收人的维权期限是2年。但在2018年2月8日,最高法发布了最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即法释〔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将未告知诉权的情况下的维权期限缩短为1年。根据新法优于旧法,之后未告知诉讼的维权期限将变成1年。法条:法释〔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一条规定“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根据法律法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不满,进行救济,是有着时间限制要求的:一、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被征收人需要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此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二、被征收人若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存在异议,应当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如果在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后,仍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应当自收到鉴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或是自收到鉴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相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相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1765页次62/177首页上一页...  57585960616263646566...下一页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