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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18日以豫政土〔2018〕1134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漯河市召陵区后谢乡邓店村、方庄村、河东王村、后乡村、吕仓村、牛赵村、孙店村、席郭村;源汇区大刘镇大陈村。征收召陵区后谢乡邓店村耕地8.8745公顷、其他农用地1.5712公顷,方庄村耕地5.3273公顷、其他农用地0.3998公顷,河东王村耕地2.40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613公顷、建设用地0.0805,后乡村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