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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8]64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储备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村镇奉永路东侧,上海恒信包装有限公司北侧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姚家村第二村民小组1642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6422.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姚家村第六村民小组1621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6219.3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