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3
.
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6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宝山区A20与规划祁连山路交叉路口南170米,沿祁连山路布置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宝山区顾村镇朱家弄村蒋家坟组46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1.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宝山区顾村镇朱家弄村朱西组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平方米、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