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4
.
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8]64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综合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萧云路、南至索肯和平、西至沪太路、北至金池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宝山区罗泾镇解放村王家墙组2019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9.8平方米、建设用地17750.8平方米、未利用地1921.5平方米。2、 宝山区罗泾镇解放村薛家组203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