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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8]60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土地储备 松江区车墩镇工业区CD-16-002号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松江区车墩镇北松公路北侧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村农民集体51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原上海华樱服装有限公司47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