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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4 . 25
    〔2019〕9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董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董家村土地位于济乐高速以东,济乐高速以南,小王家村以西、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0.4050亩,其中:农用地0.4050亩(耕地0.4035亩、交通用地0.0015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
  • 2019 . 04 . 25
    〔2019〕8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王龙池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王龙池村土地位于济乐高速、谢家村以东,孙家店村、小王家村以南,小王家村以西,济乐高速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12.0870亩,其中:农用地12.0870亩(耕地11.995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915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
  • 2019 . 04 . 25
    〔2019〕7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谢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谢家村土地位于济乐高速以东,孙家店村以南,王龙池村以西,济乐高速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6.3690亩,其中:农用地6.3690亩(耕地6.3690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
  • 2019 . 04 . 25
    〔2019〕6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小王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小王家村土地位于济乐高速、王龙池村以东,济乐高速、孙家店村以南,孙家店村、济乐高速以西,济乐高速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35.6475亩,其中:农用地35.6475亩(耕地33.0585亩、交通用地0.121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675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
  • 2019 . 04 . 25
    〔2019〕5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孙家店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孙家店村土地位于小王家村、济乐高速、曹家村以东,周家村、杜家村、孙家店村以南,小王家村、孙家店村、济乐高速以西,济乐高速、小王家村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377.3955亩,其中:农用地377.3955亩(耕地358.9875亩、交通用地4.654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7535亩)。二、拟征收...
  • 2019 . 04 . 25
    〔2019〕4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曹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曹家村土地位于小王家村以东,周家村以南,孙家店村以西,孙家店村、小王家村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15.7395亩,其中:农用地15.7395亩(耕地1.7520亩、交通用地0.0885亩、水域及水域设施用地0.8685亩、其它土地13.0305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
  • 2019 . 04 . 25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太平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章丘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太平村土地位于绣惠街道太平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5.08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5.0806公顷(住宅用地5.4217公顷,其他商服用地9.6589公顷)。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章丘...
  • 2019 . 04 . 25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三星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章丘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三星村土地位于绣惠街道三星村,征收土地总面积3.1986公顷,其中:建设用3.1986公顷,(农村宅基地2.6742公顷,其他商服用地0.5244公顷)。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章丘市...
  • 2019 . 04 . 25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东关南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章丘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东关南村土地位于绣惠街道东关南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3.7880公顷,其中:建设用13.7880公顷,全部为其他商服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章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
  • 2019 . 04 . 25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东关北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章丘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东关北村土地位于绣惠街道东关北村,征收土地总面积25.535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5.5355公顷,全部为其他商服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章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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