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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6 . 05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台儿庄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1日台儿庄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职责(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湿地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山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各级各有关部门湿地保护管理职责明确如下:一、湿地建设管理...
  • 2019 . 06 . 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峄城区违法占地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峄城区违法占地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有效遏制并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6〕24号)和《关于印发枣庄市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国土资发〔20...
  • 2019 . 06 . 05
    薛政办发〔2017〕76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通知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薛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日薛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69号)、《枣庄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枣政办...
  • 2019 . 06 . 05
    各有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细则》已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3年5月27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细则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征收活动,妥善认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未登记房屋,切实维护未登记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温州市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办法》(温政办〔2012〕7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开发区(海城街道、天河街道、沙城街道、星海街道)范围内对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的认定,...
  • 2019 . 06 . 05
    各行政事业单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6月30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八月六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开发区国有房产管理,维护国有房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房产配置,提高国有房产使用效益,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根据《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发[2009]10号)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温开发[2010]1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房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分类管...
  • 2019 . 06 . 0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D级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D级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4 年11月11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D级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 为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温政发〔2012〕...
  • 2019 . 06 . 05
    关于印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温瓯集〔2017〕89号各部门、灵昆街道办事处:《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4日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瓯江口新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温瓯新〔2013〕42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第二条  D级危房涉及置换的,参照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执行。第三条 &#...
  • 2019 . 06 . 05
    永政发〔2018〕55号永安镇关于被征地村(社区)办理失地农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为做好被征地村(社区)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保障失地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参保范围被征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保障对象中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民,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保障对象中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区养...
  • 2019 . 06 . 05
    鲁国土资字〔2017〕384号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你市《关于审批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调整成果的请示》(枣国土资呈〔2017〕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2017年12月18日(采晴整理)
  • 2019 . 06 . 05
    序号名 称类 别补偿标准备 注一楼房一级砖混结构,有钢筋混凝土地梁、圈梁900-1100元/㎡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楼房系指二层及以上房屋;3、房屋墙体属于水泥砌块的按砖混结构同类补偿标准下限执行、屋顶为石棉瓦或草房的按同类标准的下限执行;4、钢结构房墙面为单面彩钢板参照下限执行;5、楼房和平房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参照同类标准下限执行;6、房屋补偿标准不包含装饰装修价值。二级砖混结构,无地梁或圈梁800-900元/㎡平房一级砖混结构,层高3米及以上650-750元/㎡二级砖混结构,层高3米以下550-650元/㎡三级砖木结构瓦房350-450元/㎡钢结构房跨度8米及以上350-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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