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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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5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23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恒盛路以南、经三支路以东地块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吴塘河、南至外钱公路、西至经三支路、北至恒盛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嘉定区外冈镇管家村马门组2791.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61.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9.4平方米。2、 嘉定区外冈镇马门村横楼组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