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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1〕26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  置换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置换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置换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搞好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置换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置换工作更能顺利有序进行,根据《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暂行规定》(苍政办〔2011〕239号)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0〕159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苍南县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第一条 为了科学实施县城老城区块改造规划,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完善老城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老城区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城老城规划区块的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  县城老城规划区内国有土...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0〕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实施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我县当前移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水库移民群体的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根据温委办发[2...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08〕225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苍南县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这一重大举措,更好地保护我县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44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温政发〔2008〕5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08〕17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苍南县村级安置留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村级安置留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苍南县村级安置留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安置留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土资发〔2006〕2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安置留地使用管理,保障村级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08〕13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苍南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及《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09〕11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城镇规划区内危房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城镇规划区内危房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苍南县城镇规划区内危房改建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房改建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房屋居住、使用安全,改善居住条件,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城镇规划...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09〕24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 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苍南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的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促进各乡镇、村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管理的通...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7〕1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日苍南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促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苍南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苍政办〔2017〕26号),结合我县实际,...
  • 2019 . 06 . 04
    关于瓯海区三垟街道上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批准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三垟街道上垟村旧村改造项目(二)。2、项目用地位置: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上垟村。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批准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10月13日以浙土字(330304)A[2017]-0009号批准温州市本级2017年度计划第八批次用地。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8.9034公顷,其中:征收上垟村集体土地8.9034公顷(计133.551亩)。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温州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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