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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第一,确认拆迁性质。面临征地拆迁,被征收人首先要弄清楚是谁主导的,谁要拆被征收人,因为什么拆,这都很重要。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被征收人一般是反对不了的,只能争取合理补偿。如果不是政府主导,纯粹的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的主动性就很大,被征收人不同意就不能拆迁。第二,确认土地性质。征收行为因土地性质不同而不同,要分清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是征收房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必须按照市场价给予补偿。而集体土地上拆迁,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集体土地要开发首先必须先征收为国有,所以,主要是征收土地的补偿,房子等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但是不管是哪种性质的,都必须给予被拆迁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才可以拆。第三,给自己定位。不管因为什么导致拆迁,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要想拿到补偿,被征收人首先需要证明自己是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手中的土地证、房产证就非常重要了,凭此可以对号入座去主张被征收人的权利。如果被征收人不是土地或房屋的产权人,而仅仅是使用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就遇到拆迁问题是有有明确约定,有的话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的话,也就是说在有效的承租合同下,被征收人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或其他损失是可以主张补偿的。第四,明确补偿内容...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什么是自建房?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在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下,自建房拆迁已不再是新鲜事儿。自建房拆迁应当给与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二、自建房拆迁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1、自建时间:由于违法建设的认定主体、处理主体、处理方式等内容最早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制,而后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制。那么一旦自建行为发生在《城市规划法》生效之前,则因“新法不溯及既往”的通用原则而不得依据《城市规划法》确认未获得规划许可的自建房为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2、认定主体:拆迁实践中,由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城管大队等直接认定某一房屋(包括自建房)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为违章建筑的情形很普遍。实际上,违章建筑只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加以认定。《城乡规划法》实施后的违法建设也仅能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那么对于自建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城管大队等均不得擅自认定。正确的做法是,拆迁人应当就可能系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房屋的事宜报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告知被拆迁人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规划主管部门在接到拆迁人的有关报告或者被拆迁人的有关申请后,再依法确定是否为违章建筑、违法建设。3、处理主体与方式:同样地,对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处理权仅仅归属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自建房屋虽然影响规划,但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情...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什么是合法的强拆?合法强拆:宅基地不属于当事人所有,或者宅基地私自扩建,未经村委会同意的地带,且经过司法机关出示强制拆除决定书,此为合法强拆。除非宅基地认定错误,一般这种合法强拆,是不能救济的。二、面对占地及强拆,应该怎么做?(一)得知要占地强拆时及时留存对被拆迁人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二)要强拆方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其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三)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在土地被占、房屋被强拆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正当维权,争取合理补偿还是没问题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二)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三)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三条规定:“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国法律法规明确强调了在征收拆迁之前,一定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究竟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的是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等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制定、审核和组织实施之前,为能够有效避免、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系统的调查,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二、真的有必要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吗?根据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可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要进行的程序。由于房屋征收过程复杂,牵涉的利益较多,容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所以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应当对潜在风险进行预判、介入、化解,才能从根源上降低征收拆迁过程中的社会风险。(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城中村土地所有权一般会比较复杂,有以下三种情况:1、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即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农民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已经被城市完全包围,原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只是保留着农村传统的生活习惯。这是通常所说的广义上的“城中村”,它经过改造已融入城市之中,不再是“城中村”改造的对象。2、土地性质兼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即土地大部分被征用,较常见是承包耕地、集体建设用地、村集体未分配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像农村宅基地等部分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未转为居民。3、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已列入城市框架范围,土地全部仍属于集体所有。后两种村的情形是狭义上的“城中村”,是通常所说的要改造的“城中村”。二、城中村改造常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常见的商品房开发供地模式为:第一步,政府征收土地;第二步,政府负责平整土地;第三步,政府将土地挂牌出让;第四部,开发商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最后办齐手续,施工建设。(采晴整理0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土地征用的特征是: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征地纠纷分类: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二、实践中,征地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行违法征地现象较多,不少地方实行的是先拆迁后安置甚至不安置;(二)是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有的地方执行的是多年不变的旧补偿标准;(三)是补偿安置费没有直达农民手中,截留、挪用、贪污严重。这些问题不但直接伤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征地补偿制度的公信力。解决征地问题的关键,既不是征地款直接支付,也不是提高补偿标准,而是如何制约强行征地,真正的制约征地方的征地权力,维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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