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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可知,人民警察在遇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其他危难情形时,应当立即救助,并根据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给予帮助;对于公民的报警,应当及时查处。同时,根据《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可知,公安民警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于参与此类强拆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由于暴力拆迁通常伴随刑事案件,这些案件都归属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于该类行为不作为,放纵此事发展,对于造成的严重后果,需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从上述可知,被拆迁人享有寻求公安机关保护的权利,而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履行该法定职责,保护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被拆迁人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遭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报警,在电话报警过程中及时录音,以防止后期查询;同时明确所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在的情况,如实准确的反映事实情况,不夸大扭曲事实,保持冷静,在民警答复出警后,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协助民警开展调查工作。被拆迁人不要由于自己的主观意识放弃报警,这样会给日后维权诉讼带来障碍。此外,对于报警之后,如果公安机关不出警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自身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内两个月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一、土地使用税退税的情形:土地使用税是可以退税的,主要得根据发生的情况来进行判定。1、减免退税:减免退税是根据每个省市税务机关发布的减免政策来具体实施的,所有省市都有自己的减免汇编,在细节之处会有所差异。大家如果对这方面有需求可以拨打当地税务机关的电话进行咨询,弄清楚减免部分后更方便计算退税金额。2、误收退税:误收退税主要是针对土地面积判定有误或是征收时间有误的情况来进行退税处理,也有部分是因为企业单位在自行申报时填写错误,导致税务机关跟着录错,上述问题都有可能造成税款误收。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必着急,及时联系税务部门,提供正确的数字金额,然后进行退税。3、结算退税;结算退税是指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间已经全额缴纳完毕全年的额度,比如在每年的4月和10月申报期间,企业也在10月申报足额,但是11月该企业进行注销清算,剩下的一个月则属于多征,需要税务机关进行退库处理。除了以上三种形式外,还有一些非正常范围内的退税问题。比如土地临时被土地储备中心因公家原因收回;土地在正常使用时期因该地区政府或社会其他影响无法正常使用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申报政府,然后审核报批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税务退还。这样的税务退还可能和大家理想的退税形式有所出入,一般采用的是财政返还形式。二、退税需要填写哪些资料?1、退税申请。退税申请上会有很多的条条框框需要填写,一般会有模板来进行参考。2、带好企业相关证件以及财务人员...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一、什么是林权?我国的林权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林权和集体林权。简单说,就是国家的林权和村集体的林权。全民所有制单位林权: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国有森林的经营权,包括对国有森林的占有、使用、依法收益和法定范围内的处分权等诸项权能。国家授予一定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的国有森林,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该全民所有制单位享有经营权。集体林权: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享有林权。二、什么是林权流转?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推行承包地“三权分置”,也有不少地区在尝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指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在这样的政策体系下,便产生了林权流转。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已依法实行承包经营的,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未实行承包经营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森林、林木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为15年至70年。森林资源转让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国有森林资源的转让: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2.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按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出让手续。3.会同转让人向核发原森林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二)集体森林资源的转让:1、已依法实行承包经营的,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未实行承包经营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2、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森林、林木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为15年至70年。(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流转当事人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2、流转双方法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3、流转林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四至界限、面积、宗地地形图或示意图、林地类型、林种、主要树种等。4、除森林、林木外的其他附着物现状。5、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6、流转方式及用途。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合同期满后森林资源存量及其它附着物的处置。9、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和义务。10、违约责任。11、解决争议的方式。12、转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13、流转合同需1式5份。流转双方各执1份,发包方1份,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1份。(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在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中,确定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等十大改革试验任务。这当中,林权流转是大家最关心的。而林权,哪些可以流转,哪些不可以流转呢?一、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依法流转: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二、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不得流转:1、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2、已依法抵押、提供担保的森林、林木、林地,抵押权人、担保人未书面同意流转的。3、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流转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林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或者其它方式进行流转,也可以作为出资、合作的条件。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成员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报发包方备案,不办理林权变更登记。出租:是指将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租赁给他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不办理林权变更登记。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经营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应当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转让:是指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林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并转移。转让行为按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后,应当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权转让还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入股:是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入股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并按照股份分配收益承担风险的行为。(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一、哪些人,可购买、租赁、承包林地资源?根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二、林权流转需注意哪些事项?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必须有林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一、土地流转用途: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土地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按照土地的属性以及利用状况总体来说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三大类,而农民朋友流转的承包地是属于农用地,仅仅要用于农业种植等方面,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农用土地修建房屋、开采矿物等等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与此同时在《刑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对土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行为的处罚,所以农民朋友在土地流转时一定要注意流转之后土地的用途,如果流转之后,土地被另作他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所以在土地流转之后,农民朋友如果发现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可以收回流转土地,并要求予以赔偿!二、土地流转时间期限:现阶段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许多农民朋友都在咨询:土地可以长期流转吗?土地流转有时间期限吗?针对这些问题农民朋友首先要了解自己土地承包期限的问题,目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政策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不过在国家提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也就是说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将会延长至2057年。所以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农民可以随意规定土地流转的年限,但却不能够长期流转,流转期限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因为长期流转土地改变了土地流转的定义,已经属于土地买卖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买...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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