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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一)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合法的强拆,包括以下:(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中“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 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 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 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和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 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二)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和...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约定则提起诉讼即可)。若对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您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或使您的生产生活遇到极大的困难,诉讼期间,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千万要确认好协议的主体和安置补偿的所规定的内容,比如安置的地点、回迁时间、房屋交付时间、补偿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与相关的违约责任等关键问题,一定要再三确认,如果自己不知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建议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签订。以防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规定的不完善而让征收方钻了空子,最后各种推脱理由来敷衍了事。同时,为了防止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醒被拆迁人千万不要相信与依赖征收方的各种口头承诺。在律师代理的拆迁案例中,存在的此种行为,常常只是一种拖延或安抚,然后拖到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而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想要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那就很被动了。所以,在未看到白纸黑字的拆迁补偿协议时,一定不要轻易的答应拆迁方的各种口头承诺。(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在土地征收中,征收方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合法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于土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而被征收人享有的是该承包地的使用权,因此如果土地被征收,那么原则上土地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关于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且不能挪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在征地拆迁中最容易被截留的就是征地补偿款,很多村干部为了自己的一点私欲,就私自或是伙同他人截留被征地人的合法利益。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颂,接受监督。比如山东省,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土地补偿款若被截留怎么办?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征收拆迁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如果没有履行这些基本程序就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法的。其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政府或者县级政府...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以租代征”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征收方式,不少地方打着“以租代征”好处多的名义征收土地。对于这种情况,其实是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是很多当地政府为了规避土地征收程序,而以租的形式占用土地。一、“以租代征”常见的形式: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二、以租代征时的救济途径:如果在生活当中遭遇了”以租代征“的情况,与当地拆迁方签下了土地租赁合同,大家先不用担心,因为该合同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1、以租代征不是出于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如果只是为了商业开发,那么则是不能满足征收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的。2、没有相关“用地手续”,规避法定征收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涉及集体土地的,必须要向国务院或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及征收集体土地手续。3、逃避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这在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此,当征收方看到要支付被征收人这么多的费用时便打起了征地补偿的主意,然后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征收老百姓土地,这时候补偿就大大折扣了。除此以外以租代征还侵害了老百姓知情权、财产权、生存权以及发展救济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从法律方面来看,不管是内容还是方式都充分体现国家对被征收人知情权的保护。不过“以租代征”的形式,其实是相关部门为了隐藏其行为的违法性,或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减少老百姓补偿。但无论结果怎样,目的怎样都侵犯了老百姓的知情权。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各项费用的确定...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一、征收补偿原则:1、谁收益,谁补偿原则;2、区别对待不同补偿原则。二、征收补偿范围:(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应当依法足额支付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费用。2、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承包地被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二)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1、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2、征收个人住宅,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三、征收补偿的严禁条款: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2、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河南商丘市市区各建制镇 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建制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国有划拨土地权益价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谢集镇1200905750675400285460300195350250180双八镇1100800680660400270455290190345240190张阁镇1030745610650380250450275190340235185宋集镇965700560635355240410260195340240180郭村镇950680555615350225400250190335240185李口镇925655530610340215400250195330235180高辛镇915635510605330215370240185355240190(来源:商丘国土资源局)(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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