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地申请条件不一样,下面也是整理部分内容,仅供参考:一、申请对象:城主要涉及这几类人群,凡年满18周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这些条件的人群都是可以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二、申请条件:(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需要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二)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在市区无房等。(三)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四)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当地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9
一、2019年公租房申请时间:2019年公租房申请时间各市、县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的地区时间不一样,有些是按季度来的,一年当中会有几次申请。例如最近深圳龙岗坂田呈祥花园二期公租房即将推出,网上认租时间为12月17号到2019年1月16号,如果深圳的朋友看到消息之后,就抓紧时间申请了。一般公租房申请各地相关部门都会提前一段时间发布通知,所以没有统一的申请时间,需要你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二、申请材料:(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子女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户籍的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婚姻状况证明;(三)家庭住房有关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地区的申请标准都会有所不同,想具体了解的最好是去当地相关的住房保障局咨询清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9
根据我国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条件一、过户人和继承人必须年满18周岁。条件二、过户双方必须是同村村民,就是双方必须是本村村民,若转为非农户口的则不属于本村村民,是无法过户的。另外。过户时,必须经集体组织同意,若未经同意过户的,则无效。条件三、双方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就是转让人拥有两处及两处以上的农村房屋,而受让人名下没有宅基地。总的来说,只要自己名下没有宅基地且是同村村民的就可继承宅基地。不过无论是转让还是继承而来的宅基地,若过户或转让过来后,长期让宅基地闲置,则会被集体组织收回,所以过户过来后千万不要让它闲置,除非你真不要宅基地了。此外,继承过来的宅基地,若继承人拥有多处宅基地,则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且在房屋彻底倒塌后,会被集体组织收回。(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9
根据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可随便过户给别人,不过只要满足条件还是可以过户的。农村宅基地虽可以过户,但不是人人都能继承,所以过户时一定要注意,以免过户无效而发生一系列纠纷,比如以下几种情况过户的宅基地则无效。情况一、农村宅基地只能过户给本村村民,若过户给城镇居民、外村农民或其他组织等非本集体成员,则是无效的。不过,若是无儿无女老人在养老期间,有外村亲属来照顾,且经老人和集体组织同意过户的,那这种情况是有效的。情况二、农村宅基地过户需集体组织同意,若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批准而私自过户的,则是无效的。情况三、农村宅基地过户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若继承人已有一处或多处宅基地而过户的,则是无效的。总的来说,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必须满足条件才可进行,所以一定要注意。过户时,一定要过户给本村村民且继承人没有宅基地或房屋,那样才有效,以免后期发生纠纷,给自己带来困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9
看完这篇,保你不会错过维权时间!看完这篇,保你不会错过维权时间!评估报告异议期限申请复核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0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2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也即,对鉴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应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期限:被征收人对鉴定结果不满的,应该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期限:被征收人对鉴定结果不满的,应该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决定维权期限《征收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期限: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的,应该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期限: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的,应该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集体土地上的盖的小产权房,算违法建筑吗?遇到拆迁能要补偿吗?首先对于小产权房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1,小产权房目前在我国属于违法建筑,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日常生活中,人们把所谓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都通常称为小产权房,没有经过规划许可,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产权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出的证书,所以叫小产权。2, 小产权房一般占用耕地建设或者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将集体土地用于建设楼房,属于违法建设。小产权房一般都建在集体土地上,没有相关的手续,所以进行的买卖合同也当然无效。3,国家不承认小产权房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且不受法律的保护,既没有法律保护,也不能上市交易,小产权房实际上就是无产权。4,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与我们国家现在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想相违背,农村集体土地属于该村集体所有,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目前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的行为是违法的,小产权房购买者获得的乡镇产权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5,小产权存在的风险极大,首先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最重要的是你遇到拆迁补偿问题是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这个XX补偿可以给你”:拆迁方为了早日完成拆迁的任务,会开出非常优越的条件,比如承诺回迁,承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以其他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偿,被拆迁人一定要知道,不管说的多好听都不要相信,只有白纸黑字的才是有效的。实践中,征收方做出令人心动的口头承诺,然后让被拆迁人签订约定不完整的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信以为真在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等征收户拿到协议或者补偿款时,才发现与口头承诺相差很大,即使起诉到法院,胜算也不大。二、“你的房屋是违建”(无证房屋):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导致了很多无证、无规划建设的房屋成为遗留的问题,这种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很多地方将这些房屋定义为违法建筑进行处理,那么这么处理是否正确呢?首先,无证房屋是不是违建,拆迁方说的不算,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必须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城管、拆迁征收部门、公安等都不能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房屋是违法建筑。无证房产拆迁补偿要考虑哪些因素?1.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但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2.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至于应该补偿多少,每...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一、对于养殖场拆迁实际分为两类:环保拆迁: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措施和目标,政府主管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拆迁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法律,对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工程拆迁:是指因工程建设而对征地(占地)及相关范围内的各种设施(生产、生活、交通等设施)进行的拆迁。二、拆迁方的常用方式:1、养殖场房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规划许可证,纳入违法建筑之内,自行拆迁不予以补偿;2、养殖场占有耕地上,下达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自行拆除不予以补偿。3、依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而环境整治,养殖场拆迁不补偿或者少补偿。以上几种手段要求养殖场无条件拆除的,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此,养殖场主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团队。三、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
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1、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物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2、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以及通过与政府协商谈判...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