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另外,如果有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提出申购申请。申请家庭参加摇号后摇中共有产权住房并选房,应当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网签前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入住2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屋并结清租金等租赁费用,补充协议签订后停发租金补贴,共有产权住房入住通知发送后2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腾退住房前,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拒不腾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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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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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北京市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1)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2)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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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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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原宅基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乙方(现宅基地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现甲方_______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段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以双方签订日期开始),其四至图(村委红线图)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附图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同时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清租用费给甲方,共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费用包括村委规划费和宅基地配套费用)二、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给乙方永久使用后,除了与本合同产生法律责任外,宅基地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三、由于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土地租用,如以后政策有所变动,允许以乙方名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又或者可以宅基地过户的,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名作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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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有需要的居民还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只不过建房要求越来越严格了而已,所以很多人误认为2019年开始在农村不能建房了,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行。1.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就是指你是的户口在村集体,直到现在都没有房子居住,是可以去政府申请,申请下来才能建房,是不能私自乱建的,乱建一经查处就会被拆除。2.你们村集体有没有被县政府统一规划,如果规划了就不可以再继续建房,因为建了被统一规划出去之后,也是不能居住的。3.了解当地政府发布的建房新政,比如建房面积新规以及楼层高度限制,你达到相关建房要求的话就可以建的,超过宅基地建房面积会收费的。4.不得占用耕地建房,耕地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在耕地上建房是属于违法的,如果环保督查严查下来发现你子啊耕地上建房,你所在的当地政府要负很大责任的。5.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建房,现在在大力改善农村用水问题,所以千万别在水源保护地建房。(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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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了解,如果你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是没有资格在你父母留下的宅基地上建房的,你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有继承权和使用权,但是宅基地是用来建房的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你只有使用权。户口已经落户到城市的,父母留给你的房屋已经倒塌的是不可以翻修重建的。2、如果你是属于村集体的人,户口还在本村,房屋快要倒塌了,你向政府打报告走相关流程,审批下来就可以翻修房屋的,但是翻修的时候不要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不然要费用。综上了解,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修建,农民都要向当地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通过以后才能建房,还有农民朋友不要在耕地上建房,这样是破坏耕地的行为,会受到处罚的,修建好的房屋也会被拆除。基本农田上修建的房屋,目前已经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房屋,如果农民违规建房,其修建的房屋将会被拆除。总结:如果符合相关要求的话在2019年还是可以翻修房屋的,但是没有做到正规程序就私自翻修的话是会受到处罚的。农民伯伯一定要记好了。(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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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补偿费的支付。土地所有权在村集体,因此土地补偿费也是直接支付给村集体。但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的农民,对其的分配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村集体已经拿到了土地补偿费;二,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了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方案。满足了前述两个条件,村集体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安置补助费是向失地的农村支付的一种补助,根情况不同,安置补助费支付也不同。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组织或者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者经其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的所有权人。实践中,有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没有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而是和土地补偿款一起支付给了村集体。这时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村委会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综上所述,征地费用的绝大部分应当用于被征地人,村民委员会无权获得所有的征地费用。若村委会占有了所有的征地费用,则是违法的。(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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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评估机构目前拆迁的评估机构多是由拆迁人选定,这样的评估机构一般难以作出公正的价格评估。而被拆迁人因为法律知识淡薄,不知其中的违法点。小编在此提示大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注意评估时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之规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三、分户评估报告需公示法律对于分户评估报告什么时候公示、公示多久等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有自己的规定,一般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初步评估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日。四、分户评估报告应送达被征迁人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章,并由两名以上进行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签字确认。注意: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实地勘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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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其子孙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情形很常见,但这是否就意味着宅基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上述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无法继承。但建诸其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私有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获得了有限制的即基于房屋权利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也意味着被继承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且房屋灭失了,有限制的宅基地上的权利也会被收回。拆迁时也是对房子进行补偿。(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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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置换。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钱和房子。粗略来看,似乎要房子比要钱更好。因为房子是会升值,而货币却未必。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一、房子还是钱?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实践中,拆迁方出于自己利益点考虑,要么只有货币补偿,要么只有产权置换,明显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二、选择货币补偿的利弊:要钱也就是我们说的货币补偿,是指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通过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优点是简单快捷,不会出现安置房迟迟不能交付,安置房质量问题等,还能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屋。且被征收人可以拿着补偿款进行投资理财,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实际情况使用该笔款项。但是货币补偿也有自己的缺点。房价上涨幅度快,被征收人在拿到货币补偿款后,再寻找房源可能难以买到同等条件的房屋。且,被征收人暂时不买房,如何支配这一大笔补偿款也考验被征收人的理财能力,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具备这样的理财能力,因而风险也是存在的。此外,因物价上涨,被征收人手中的补偿款也面临贬值的风险,若其不具备相应的理财能力的话,财富显然会缩水。(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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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置换。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钱和房子。粗略来看,似乎要房子比要钱更好。因为房子是会升值,而货币却未必。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一、房子还是钱?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实践中,拆迁方出于自己利益点考虑,要么只有货币补偿,要么只有产权置换,明显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二、选择产权置换的利弊要房就是我们所说的产权调换,是指征收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结算两者差价,实行多退少补的一种方式。产权调换的优点在于能够解决被征收人的住房问题。且,被征收人能通过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及被产权调换房屋差价获得一笔资金,对其而言,这也能为长远的生计做打算。但是,相比于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也有它的缺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对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户型、环境等因素享有的选择权明显弱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因为这些房屋是由征收方事先建造或者购买的。另外,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往往只能看到房子设计图,难以看到现房,对一些细节问题不够了解,后期出现纠纷的概率也比较大。如被征收人搬迁后才发现安置房有质量问题,此时,若不能和征收方协商解决,还需去法院进行诉讼,耗费被征收人的时间和精力。再者,选择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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