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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目前的立法现状并没有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进行具体的规定,而是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甚至是通知会议纪要里面,为了能让读者对该问题有清晰的了解,小编列举了以下文件的大体精神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按正常的逻辑讲,农民的土地被征收,那补偿费用自然而然该归农民朋友所有。听起来似乎没毛病,但是在实践中农民朋友拿到的土地征收的相关补偿费用却并不多,甚至很低。而有很大部分补偿费用却会在村集体的手中,这就导致村民能拿到的补偿费很少了。因此,很多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对此颇有意见,为什么我的土地补偿费用会在村集体手中?这是不是损害到我的利益了呢?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很多地方确实也存在村集体侵占、挪用、贪污村民土地补偿费用的情形,对村民合法权益损害巨大。对于村集体成员贪污、挪用或侵占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查证属实,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对其进行惩戒,严重的涉及刑事责任承担。所以对于这样的现象被征收人是可以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的。但除了这样的个别情形,对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是不是会有分配给村集体的呢?被征收的农民又该拿到多少的征地补偿款呢?律师说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对于集体土地,因为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的补偿费就要补给村集体,也因此,在整个的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中,村集体是可以拿到土地的补偿费的。但村集体能全部拿到的仅限于土地补偿费,至于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征地拆迁,涉及被拆迁人的重大切身利益。随着征地拆迁范围越来越大,受影响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对于征地拆迁,如何选择好拆迁补偿,对被拆迁人后期生活来说至关重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拆迁补偿。而在征地拆迁中,有的人会因拆迁一夜暴富,而有的人却一夜返贫,这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补偿方式选择的不同。那被拆迁人到底该怎样选才最划算呢?选择产权调换的优势:产权调换,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安置房。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上。对于大部分的被拆迁人来说,安置房的价格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拿北京的房屋征收拆迁来讲,如果按照市场价格来购买房屋,基本平均价格在60000元一平米,但是对于安置房来讲,平均价格仅仅在10000元一平米,这样的价格优势对于被拆迁人来讲是非常有利的。选择产权调换的劣势:安置房在价格上有优势,相对的,它的劣势在于房屋位置往往不由被征收人选择。在实践中就形成了回迁的安置房,比被拆迁人当初选择的安置房的房屋规划图上的要远,这给被拆迁人带来很多的麻烦和损失。还有点就是一般安置房都是要过一段时间才能交房,这样被拆迁人就不能保证房屋的质量了。产权安置涉及比问题比较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往往涉及到临时安置费或者说是过渡...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评估报告异议期限申请复核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0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2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也即,对鉴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应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期限:被征收人对鉴定结果不满的,应该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期限:被征收人对鉴定结果不满的,应该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决定维权期限《征收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期限: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的,应该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期限: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的,应该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有被征收人问,我们村最近修路,需要征地,当地政府补偿规定是外嫁女没有权利享受补偿,户口在本地也没有补偿权益,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有类似的事件,外嫁女在外家没有落户,也不能有补偿权益?外嫁女的尴尬是谁给的?难道家中房产分配也没有外嫁女的份?在一些农村有这样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外嫁女是不享有该农村的任何权利的,甚至连家中房产的分配也没有份。那么这样的说法究竟能否站得住脚呢?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有关外嫁女的案件。今年60岁的蔡老汉,家住南通市通州区,和妻子秦某膝下育有一儿一女,儿子蔡卫某2003年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轮胎企业上班,户口随之迁到了工作单位所在地,女儿蔡佩某在当地开了一家美甲店,一家人日子过得舒心如意。2010年,村里要建集中居住区,蔡老汉家的平房被拆迁,夫妇俩拿着14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和儿女给的一部分钱,在集居区盖了一幢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但一直未进行初始产权登记。建房时,由于蔡卫某已成家立业,和妻子一起住在单位的宿舍里,而蔡佩某尚未出嫁,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因而,建房选址申请表上蔡老汉家人口一栏便填了3人,即蔡老汉夫妇和女儿蔡佩某。破旧的平房换成了楼房,日子越过越好,老两口本可以安心地颐养天年。谁料天有不测风云,蔡老汉的老伴秦某患上了癌症,2015年3月去世了。母亲生病期间,兄妹二人因照顾母亲、支付医药费等...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未经司法程序房屋被强拆和偷拆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当房屋被强拆和偷拆,被拆迁人完全有权运用《国家赔偿法》赋予的权力,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何行使这项权利,获得应有的赔偿,今天为大家讲解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申请国家赔偿的5个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 违法实施罚款、吊...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为了加快征地拆迁的进程,降低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开支,政府常常采取的套路有很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以”危房”之名进行拆迁这一套路。先一纸公文将当事人的房屋认定为“危房”,以“危房改造”之名来逼迫当事人妥协,以极低的补偿费用甚至是零补偿来获取土地。被征收人、被拆迁人,我们首先要知道这些:一、何为危房治理1.危房指的是什么样的房屋;根据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2.危房治理主体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3.申请危房鉴定主体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4.危房治理程序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危房鉴定申请,由当地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5.注...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温室大棚建在农用地上,因此,大棚用地实质上是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依照以上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对于补偿费用的发放对象,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让越来越多的被拆迁户尝到了甜头。但风险与机遇总是同时出现的,拆迁安置房虽然优点多多,但与之相对应的质量问题总是得不到保障。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随着征收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百姓住进了安置房中,在享受着拆迁利好的同时,安置房质量问题也接踵而至。之前有一些当事人向我们介绍,说新入住的拆迁安置房质量难安心,多处住宅外墙脚地面明显凹陷,并有多道裂痕,屋内前后窗台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一直延续到地面。并诉苦道:“我们入住前,这些裂痕还不明显,这才半年,裂缝扩大到了差不多五公分,我们住的真不踏实。”“要早知道是这样,这个房子就是送给我,不要钱,我都不要。”拆迁安置房质量问题的新闻还有很多。2011年7月,新华社发布了安徽安庆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被指“豆腐渣”工程的报道,五十多户居民的房屋陆续出现承重梁、屋面、外墙裂缝和渗水等现象,部分住户甚至出现楼板踩穿、房屋沉降等严重现象,被媒体称为“纸糊的安置房”。2017年6月22日,西安新闻发布消息,市民于女士是北关地区的一名拆迁安...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其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含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征收决定标志着征收项目的正式依法启动,在整个征收程序中不可替代和缺少。而征收补偿方案则需要先依法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同时予以公告。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些案件中地方政府会作出过一个“关于征收范围的公告”,但这并不是《条例》所规定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也不能发挥、取代其法律作用。明确征收范围的通知、公告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同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有这一公告,是征收工作细致、科学的体现,但其与正式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两码事。  总之,没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依法强拆便无从谈起,此种状况下发生的强拆可以认为均系违法。  其二,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条例》第19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7条进一步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在拿到针对自己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后,才能够依法行使申请复核评估、向专家...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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