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禁养区?
禁养区,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畜牧法》第四十条对禁养区进行了划定,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风景区;饮用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
二、整治“禁养区”的常用手段:
养殖场的面积一般都较大,若按照正常建筑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其赔偿费一般较高,所以很多地方政府经常“变通”地选择以违法建筑、污染环境或者非法占地的名义对其进行“免费”征收。
在实践中,拆迁方若选择以“违建”的名义实施征地拆迁,通常会以养殖场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为由进行拆违,然而根据《畜牧法》的相关规定,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并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以“环保”为由对养殖场进行免费征收,是拆迁方的惯用手段。根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此外,拆迁方通常以养殖场非法占地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养殖场。根据《畜牧法》相关规定,养殖场按农用地管理,无需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无权以该理由责令养殖场主限期拆除养殖场。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