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土地回收:土地回收主要是农民朋友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动放弃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权,而农村集体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有权回收这一部分土地。由此可见土地回收的前提是该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已经失效。而在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以下三类土地将会农村集体组织回收。
1、无主的土地:无主只要是指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户家庭人员全部去世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失效,这一类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回收。
2、一户多宅闲置倒塌的宅基地
在土地改革中明确指出要严守“一户一宅”政策,但由于农民合法拥有的一户多宅也能够进行确权登记,不过如果是存在一户多宅问题,而起多余的宅基地尤为闲置而出现了倒塌,导致房屋失去了经济价值,这一类宅基地也将会被回收。
3、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土地:为了鼓励进城落户农民朋友享受到土地带来的价值,国家出台了有偿退出土地等政策,而农民朋友将土地有偿退出之后,其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回收。
二、土地收回:收回土地是指在日程的土地使用过程中,农民朋友违反农村《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导致土地强制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当然由于农村土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土地征收也会导致土地被收回。以下几类土地将会被收回。
1、闲置超过三年的土地:
在《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国家明确规定,农村土地闲置超过三年以上,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以上都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因为长期的土地闲置,将会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这与当前土地改革工作背道而驰,所以农民朋友也需要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避免出现这一问题。
2、违规违法使用的土地:
同时《土地管理法》中还明确将土地进行划分,主要分为耕地和宅基地,其中耕地只能够用于开展农业活动,而宅基地用于修建住房,如果在耕地、宅基地上建房、采矿等行为都是属于违规违法使用土地,这一类土地也将会被收回。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