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很多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村干部在征地拆迁中的存在感很强。很多被征收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常会根据村委会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和村委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村委会是否是政府部门?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是基于公共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需要,为了解决民间纠纷,帮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并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政府而成立的组织,而我国最低一级的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由此可知,村民委员会只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
同时,由于村委会不是政府机构,村干部也不是相应的国家干部。村干部是由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在村委会担任相应的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等,并享受一定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