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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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彭州市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4日彭州市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68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28号)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切实巩固各项成果经验,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经济发展、为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途径。到2020年,全市集体林权流转机制进一步健全,有效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立体林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体林权管理制度体系、财政金融支林体系基本健全,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林区和谐平安、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标。二、重点任务(一)巩固和完善集体林权确权颁证1.认真厘清集体产权。全面开展未分到户的集体林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权)量化,集体统一经营和联户承包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份额量化到户、股权证发...